首页 > 蚌埠事业单位招聘
2024年安徽省蚌埠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9-01 18:01:18 浏览:0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副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6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本市所属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县(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现聘任在七级、八级职员岗位。
专业技术人员须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报名人员年龄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45周岁以下为1977年9月之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2年9月之后出生。
4.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位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9月,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不得报名情形中的影响期、试用期、提拔任职时间等时限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
三、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报名地点为选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时间为
2.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交盖章后的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材料。
3.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选调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于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选调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报名人员应于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职位计划数,在同职位报考者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为7人,由市委组织部负责选派。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各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和差额体检、考察的办法进行。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在职位计划数上增加1人差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拟选调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1.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各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相关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者诚信记录。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在蚌埠先锋网、选调单位网站和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试用、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开选调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由原单位另行安排工作。
公示、试用期间拟选调人选缺额的,由选调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在公开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出适当调整,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完成。
政策咨询电话:0552-2073578、3125657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10232
各选调单位咨询电话及地址:
0552-6012341(固镇县委组织部,固镇县浍河路206号固镇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综合管理股)
0552-3040220(龙子湖区委组织部,东海大道1599号龙子湖区政府1726办公室)
0552-2046259(蚌山区委组织部,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区政府1号楼17楼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0552-4037357(禹会区委组织部,涂山路429号禹会区政府8楼831室)
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bbxf.bb.ah.cn/content/article/9813781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标签:安徽省蚌埠市事业单位招聘 安徽省蚌埠市考编 安徽省蚌埠市公务员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