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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土默特右旗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6-20 17:48:44 浏览:0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具体情况详见《土默特右旗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两委’干部、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要求
1.国民教育序列2023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具体学历、专业、年龄、户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部分岗位可适当放宽(以岗位表为准)。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26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7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9)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国(境)外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的,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即2023年6月26日前取得。
2.定向岗位范围说明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的通过“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吸纳大学生到公共服务领域服务的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包头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的通过“就业启航专项行动”招募的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4)“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两委’干部、社区工作者”是指:仅限招聘在土默特右旗服务的且具备相应任职年限及条件资格的在职在岗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
3.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以项目人员身份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4.对于定向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两委’干部、社区工作者”的岗位,应聘者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村“两委”干部、社区工作者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并具备相应的任职年限(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底),其中,村“两委”干部、社区工作者需任职满3年;村(社区)书记需在村(社区)任职满3年,且任现职满1年。社区工作者必须为已纳入全旗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职业体系范围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其他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留学人员);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05)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
2.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9:00开始—6月30日17:00截止;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7月1日17:0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须签署《参加土默特右旗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3)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5)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规格为:jpg/jpeg格式,100KB以下。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应聘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专业目录。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使用二学位专业报考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是否为相近专业最终由土默特右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作出裁决。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土默特右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资格复审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提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察环节还要作具体审核,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如所持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名称,且其研究方向与该岗位对应要求的二级学科一致,可按照符合报考条件对待。但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将根据该应聘人员人事档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阶段材料和学习成绩单等信息进行甄别,对其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学段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学位。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工作经历的要注明属于何种类型项目人员、是否已取得服务期满合格证书。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土默特右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将选派人员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和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请注意资格初审截止时间)。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7.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每人70元(报名费每人20元,考试费50元)。缴费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7月2日中午12:00。缴费后,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关于报考费退费问题。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交报考费,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脱贫户(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
符合减免条件的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进行。农村牧区脱贫户(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所在旗县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户(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户(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凭其毕业证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凭其毕业证,以上三类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登记表》《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笔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费,费用通过原支付路径退回。如笔试缺考将不再退费,如逾期将不再受理。报考岗位取消的人员报名费通过原支付路径退回。具体受理时间于笔试环节后“活力土右旗”“土右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8.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上传照片和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9.免笔试岗位如报名人数过多,无法通过直接面试进行招聘的岗位,视情况将增加笔试环节。
10.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情况,紧缺急需专业或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土默特右旗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11.《报名登记表》及《笔试准考证》可下载PDF格式,请应聘人员注意留存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土默特右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笔试要求等其他事宜将在“活力土右旗”“土右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笔试科目。应聘人员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85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15分。免笔试岗位如报名人数过多,无法通过直接面试进行招聘的岗位,视情况将增加笔试环节,具体笔试科目另行通知。
3.笔试政策加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4.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5.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活力土右旗”“土右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总成绩将在“活力土右旗”“土右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资格复审
1.卫健系统“免笔试”岗位资格复审工作在报名结束后由旗卫健委组织实施;乌兰牧骑“免笔试”岗位资格复审工作在报名结束后由旗文旅局组织实施;其他岗位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在笔试完成后由旗委组织部和旗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出现异议的,报土默特右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作出裁决。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所需资格复审材料和相关要求,由旗卫健委、旗文旅局和旗人社局分别负责在“活力土右旗”“土右人社”微信公众号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包头市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头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的通过“就业启航专项行动”招募的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服务地所属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开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经历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土默特右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四)面试
1.卫健系统“免笔试”岗位面试工作由旗卫健委具体负责;乌兰牧骑“免笔试”岗位的面试工作由旗文旅局具体负责;其他招聘岗位的面试工作由旗委组织部和旗人社局共同负责。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面试要求等其他事宜由旗卫健委、旗文旅局、旗人社局分别通过“活力土右旗”“土右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旗卫健委和旗乌兰牧骑“免笔试”岗位,要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专业技术要求,采取技能测试、专业技术答辩等形式开展面试工作;其他岗位的面试全部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
2.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旗卫健委和旗乌兰牧骑“免笔试”岗位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采取划定成绩合格线的方式,确定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其他岗位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3.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5%、面试占总成绩的45%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测试环节。
面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和拟进入体检环节名单由旗卫健委、旗文旅局、旗人社局分别通过在“活力土右旗”“土右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体检医院须对考生体检是否合格提出明确的体检结果。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不符合体检标准要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体检相关公告通过“活力土右旗”“土右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管理权限分别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应在接到通知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应聘人员需书面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日。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网站和“活力土右旗”“土右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以下简称《备案花名册》)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备案,再由旗委组织部和旗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备案,并依据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介绍信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应聘人员以在职身份报考(有工作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报名时应如实说明。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或与原所在单位存在劳动争议(含仲裁、诉讼或服务期协议)导致无法正常进行考察或到岗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聘用后产生的缺额,在《备案花名册》备案前,依次递补。
5.所有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此次招聘岗位统一实行5年最低服务期制度,在最低服务期内的人员(包括试用期)不准申请调动、参加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考、报考全日制研究生和辞职等。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审核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核工作中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四)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应聘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土默特右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应聘人员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笔试和资格复审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应聘人员,记入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办理录用手续后,应聘人员放弃或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放弃或被取消录用的应聘人员直接记入诚信档案。违纪或记入诚信档案的人员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聘用待遇
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正式编制、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六、其他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活力土右旗”“土右人社”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微信公众号查询,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公布信息,影响个人考试等事项的,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党群系统岗位电话:0472—8882239
政府系统岗位电话:0472—8882286
卫健系统岗位电话:0472—8017552
乌兰牧骑岗位电话:0472—8885995、0472—8889618
2.监督举报电话:
党群系统岗位电话:0472—8882239
政府系统岗位电话:0472—8805760
卫健系统岗位电话:0472—8912440
乌兰牧骑岗位电话:0472—8912070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土默特右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tmtyq.gov.cn/gsgb2/24995565.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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