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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8-23 17:26:30 浏览:0为进一步加强池州市贵池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贵池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贵池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10名。为做好此次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池州市贵池区社区专职工作者110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
4.贵池区户籍(
5.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在职的贵池区村(社区)干部。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后至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在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
(四)笔试
笔试时间: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区,具体考试地点、考场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主要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国情等常识,写作)和岗位业务知识占60%(主要为社区建设知识),总分120分。
笔试成绩将在贵池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五)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七)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法另行公布。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区民政局牵头,会同相关街道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选择街道,由街道安排到所辖社区。聘用人员与街道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2年。
(十)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进入面试而未录用人员,将全部纳入贵池区社区专职工作者人才储备库,有效期限半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经贵池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照考试最终成绩高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在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予以录用。
五、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在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民政局牵头,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察委全程参与监督。
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政府网站陆续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区委组织部0566-2022128
区民政局0566-2418504
考务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566-3214808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0566-2024535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23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计划表.xls【27.5KB】
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ahgc.gov.cn/News/show/663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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