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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市忠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10-18 19:58:10 浏览:0为增强机关事业单位队伍活力、优化队伍结构,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重庆市忠县决定开展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61名,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下同)3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详见《忠县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公务员遴选范围:重庆市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范围:重庆市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务员,重庆市内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我市市级机关和中央在渝机关设在区县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选调生的基层锻炼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及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0月,现任职务职级(岗位等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遴选职位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报名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忠县县委组织部、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方可报名。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UploadFiles/FounderFile/20231017180608174ce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请及时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岗位包括机关、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请注意核对报考岗位。
遴选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承诺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需符合遴选职位的资格条件,且完整、真实、准确。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照片审核。忠县县委组织部、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名人员上传的证件照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在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是否通过,报名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3.打印报考信息和准考证。完成报名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人员于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分别占70%、30%的比例合成。没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总成绩。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忠县县委组织部、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指标,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职位。其中,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由忠县县委组织部、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一)笔试
1.考试科目。笔试由忠县县委组织部、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忠县县委组织部、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忠县县委组织部、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根据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如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忠县县委组织部、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指标,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职位。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上述规定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资料:
1.考生报名信息表(打印件);
2.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且填写完整的《忠县2023年度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原件;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公务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事业人员需提供招聘文件及进入现单位的调动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5.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材料;
6.2019年及以后招录的选调生还需提供到村任职期满且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7.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重点对人员身份、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遴选职位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由遴选机关在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综合知识测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
2.面试人选。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面试人选。面试比例为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忠县县委组织部、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指标,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职位。
3.面试组织。面试由忠县县委组织部、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比例低于2:1的职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五、考察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等规定执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总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对象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差额考察。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以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特殊情况报市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实施。
考察由忠县县委组织部、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名人员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聘)手续
(一)公示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研究确定拟任职人员,报忠县县委组织部、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定后,在忠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及以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二)办理转任(聘)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聘)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一)遴选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回避相关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忠县县委组织部、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忠县县委组织部54453473
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4246481
附件:
4.中共忠县县委办公室2023年度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考试大纲
5.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考试大纲
6.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考试大纲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12371.gov.cn/Item/63727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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