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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市涪陵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12-18 20:01:13 浏览:0为促进涪陵区公务员有序流动,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涪陵区内组织开展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共计遴选20人,详见《重庆市涪陵区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统称《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
(一)全区区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全区区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全市市级机关和中央在渝机关设在涪陵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选调生的基层锻炼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符合遴选职位相当层次的职级;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及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和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有不连续工作经历的合并计算),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遴选后需承诺在遴选单位最低服务年限3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公开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名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报名人员向区委组织部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审核同意,方可报名。国(境)外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后,与职位要求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报名
1.诚信报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期间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职位表》,慎重选择拟报考职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
报考人员根据拟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自身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全面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3.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的,视为报名未通过。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
每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该遴选职位名额,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指标。因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征求考生本人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4.打印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照片审核通过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
5.打印推荐表。报考人员填报职位后,应及时下载并填写打印《重庆市涪陵区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表格格式不得改动。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面试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分别占70%、30%的比例合成。没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面试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
(一)笔试
1.考试科目。笔试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区委组织部划定。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从遴选报名开始到遴选转任手续办结,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或职务职级层次高于报考职位要求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根据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如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区委组织部商遴选机关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指标,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职位。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上述规定递补,递补轮次由区委组织部确定。递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持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后的报名信息表、《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材料原件,2019年及以后招录的选调生还需提供到村任职期满且考核合格证明材料,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审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遴选职位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由区委组织部会同遴选机关组织实施。测试时间为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综合知识测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
2.面试人选。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由区委组织部商遴选机关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减少指标。
3.面试形式。面试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低于2:1的职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总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涪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和涪陵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规定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以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一)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试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对象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差额考察。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考察比例。
考察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派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按照考察结果1:1等额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人员名单在涪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和涪陵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公示及以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本公告由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遴选政策、考务安排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72220126、72813165。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组织部
附件下载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fl.gov.cn/zfxxgk_206/fdzdgknr/zkly/202312/t20231215_12709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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