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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宁明县人民法院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1-31 11:54:44 浏览:0为满足我院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
司法行政人员1名,主要负责综合行政事务工作,要求熟悉机关公文写作和办公室应用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组织能力,能够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岗位二
司法辅助人员4名,主要负责开庭前的事务性工作,担任庭审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卷宗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以及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岗位一优先聘用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或者具有文秘、新闻相关工作者;岗位二优先聘用法律专业或者具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者;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辅助人员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我院政治部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确定拟聘人选等程序进行。
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宁明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请如实、完整填写表格,并附电子照片);
②身份证;
③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
报名者提交的有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符合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方式
请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压缩包及邮件名命名为名字+应聘材料,发至宁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nmfyzgk@163.com,笔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资格审查
由我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笔试、面试。
考试
1.岗位一需要进行公文写作测试。
2.岗位二需测试计算机中文录入(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的内容、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计分,60字/分及以上为合格)。
3.面试主要考察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等。根据工作实际,考察程序可适当简化。
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由我院党组确定拟招聘人选后,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聘用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设置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与我院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备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在合同期内,受聘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合同期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参照宁明县机关事业单位同类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下乡、出差的差旅补助按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宁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西66号
联系电话:0771-8636748
招聘未尽事宜由宁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1:宁明县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rua598gLFjtU51kURvQLuQ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标签:广西宁明县人民法院事业单位招聘 广西宁明县人民法院考编 广西宁明县人民法院公务员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