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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10-16 17:46:29 浏览:0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及时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较强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大同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用工形式
1.用工形式:编制外合同用工,签订劳动合同。
2.招聘岗位和数量:专职人民调解员8名。负责调解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矛盾纠纷;承办调解大同区各部门、大同区法院、基层法庭移交的矛盾纠纷;做好纠纷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和卷宗、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回访、归档和统计上报及单位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较高群众威信,热爱人民调解工作;
2.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和相应的专业知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3.大庆户籍(含四县);
4.学历要求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5.年龄在25至40周岁(
6.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无重大基础疾病;
7.能够熟练使用电脑、智能手机及办公常用软件,有一定打字基础及文字功底;
8.同等条件下具有政法部门工作、信访工作经验者、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基层法律服务者证书或有法律职业从业经验者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有过吸毒史的;
7.曾参与过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8.在其它单位兼职的;
9.其他不适宜担任派驻人民调解员的情形。
三、报考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均通过现场进行。
(一)现场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大庆市大同区司法局409室,联系电话:0459-6161311
(三)报名者应携带以下材料现场报名:
1.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从事过政法工作、信访工作、其他法律职业工作、获得基层法律服务者证书、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应佐证材料。
四、招聘方法
1.本次招聘采取面试,1:1成岗,满分100分,按分数高低排名顺序予以录用。主要考核调解能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掌握情况。本人未能准时参加面试或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试时间:
3.考试地点:大同区司法局二楼会议室(大同区同城路90-1号)
五、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向下递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
六、相关事宜
1.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聘用人员若中途有退出实行递补增进制,不再另行招聘。
七、管理及待遇
大同区司法局统一管理聘用人员,派往驻大同区法院、庆葡街道、林源街道、高平街道基层法庭调解室、大同区人民调解中心及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聘用人员与市人民调解中心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由市人民调解中心负责薪资发放,聘用人员工资由岗位基础工资和以案定补补贴两部分组成,月基础工资为大庆市最低工资标准(1860元/月),以案定补补贴根据调解案件数量确定,调解成功一般纠纷案件给予每件80-150元的办案补贴,调解案件数量不设上限,定期发放以案定补补贴。合同期内,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矛盾激化、社会影响较大的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惩处,特别严重的可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大同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朱思蕊 咨询电话:0459-6161311
大同区司法局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dqdt.gov.cn/datong/gzgg1/202310/c05_3166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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