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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莞市东城医院卫生人才(医生、护士等)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9-21 19:41:36 浏览:0东莞市东城医院是东城街道办事处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东莞市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决定招聘39名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16个岗位共39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东莞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东城医院的薪酬绩效分配方案》的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表。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公立医院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资料,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按以下清单逐个资料按顺序命名,报名文件名以【报考者姓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命名压缩包形式发至邮箱:dgsdcyyrsbzp@163.com,压缩包大小不超过20MB。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PDF扫描件;
(2)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原件PDF扫描件;
(3)工作经历证明(同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PDF扫描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
(5)同时原工作单位为东莞市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和民营)的考生,须出示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PDF扫描件;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PDF扫描件;
(7)个人电子简历;
(8)《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电子版;
(9)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在参加笔试考核时一并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以供查核。凡材料不齐全、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现场查核未能提供原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
根据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审核,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办。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
1、笔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笔试成绩60分以上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东城医院公示栏进行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当天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同时原工作单位为东莞市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和民营)的考生,须出示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于面试考核后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东城医院提出复检要求,东莞市东城医院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卫生健康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东城医院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放弃聘用人员需要提交自愿放弃声明。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和东城医院网站查询。
(三)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四)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请务必按报名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如因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全造成无法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条件的情况,一律视作报名不成功。
咨询电话:22100330;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1东莞市东城医院2023年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x
东莞市东城医院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dghb.dg.gov.cn/gkmlpt/content/4/4074/post_4074939.html#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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