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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莞市技师学院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3 19:12:43 浏览:0东莞市技师学院是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工作需要,公开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共1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附件1。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执行相应薪酬待遇。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7.有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8.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以下简称《报名表》);
(2)《东莞市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考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以下简称《信息采集表》);
(3)居民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其中: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境内就读中外合作办学院校的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同时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考,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由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9)应聘人员可以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和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10)专业相近证明材料。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列表的,可按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考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一旦提交以上资料,原则上不再作退回处理,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应聘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
3.报名邮箱及邮件格式:
(1)报名邮箱
①数字媒体教师(专业技术十二级):
②机电专业教师(专业技术十二级):
dgjsznzz82920237@126.com
③烹饪专业教师(专业技术十二级):
④办公室行政秘书(专业技术十二级):
⑤审计专员(专业技术十二级):
(2)邮件格式:
考生报名邮件标题为岗位代码+考生姓名,并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邮箱:
①报名材料(1)(附件2)单独一个Word文档(命名格式:岗位代码+考生姓名+报名表);
②报名材料(2)(附件3)单独一个Excel文档(命名格式:岗位代码+考生姓名+信息采集表);
③报名材料(3)至(10)整理成一个Pdf文档(命名格式:岗位代码+考生姓名+报名材料,文档大小不超过20MB)。
4.报名时间
(三)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技师学院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报名邮箱发送笔试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四)第一环节考核: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职业教育及技工教育相关内容及法律法规等。
采用线下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安排。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不达6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考试环节。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5的比例进入第二环节考核。如第二环节考核人员达不到1:5,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入第二环节考核。笔试成绩和入围第二环节考核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资格确认
第二环节考核前,招聘单位对入围的考生进行资格确认。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所有证件原件当场校验后退还,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第二环节考核。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须书面承诺保证已取得上述相应资格、材料,并在体检前提供,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六)第二环节考核:教师岗位“面试、试讲、实操”;非教师岗位“面试、实操”。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方式
(1)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15分钟,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考生面试成绩,达标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达60分的不予录用。
(2)试讲。试讲的形式为现场抽题、现场备课(30分钟)后进行片段教学(10分钟)。试讲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考生试讲成绩,达标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达60分的不予录用。
(3)实操。实操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点为考生实操成绩,达标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达60分的不予录用。
每个考试环节结束后,考生需在考场指定候分室候分,成绩将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应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3.计算考试成绩
笔试、面试、试讲、实操各环节的成绩均为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不再四舍五入,应计尽计。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先按笔试成绩、后按实操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仍相同的,按实操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序。
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试讲成绩×20%+实操成绩×30%。
非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实操成绩×50%。
考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技师学院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及聘用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74号)规定执行。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技师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递补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除本方案中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外,拟聘人员从报考之日起一年内须办理聘用手续,因拟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逾期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要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包括专业技能、工作态度和身体(心理)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入职2年内未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或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证的,证明不符合教师岗位要求,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dghrss.dg.gov.cn/)、东莞市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dgjx.net/)查询。
咨询电话:0769-82920299,联系人:张老师、薛老师
附件3东莞市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考人员信息采集表.xlsx
东莞市技师学院
2024年4月1日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dghrss.dg.gov.cn/xwzx/gsgg/gkzp/zpgg/content/post_4181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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