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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省鹤峰县面向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8-17 08:23:39 浏览:0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根据省、州要求,结合我县当前工作实际,决定面向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名(仅限2023年大专及以上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分配到容美镇城市社区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社区事业、热心服务群众,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户籍要求:具有鹤峰县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6.年龄及学历要求:30周岁及以下(
7.报名人员承诺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2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学生;
3.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
4.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或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5.个人银行征信有严重逾期行为,本人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并处于记录期的;
6.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影响社会稳定的;
7.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妨碍社会事务的;
8.有吸毒史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鹤峰县鹏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鹤峰县满山红大道671号二楼,语一建材二楼)。
4.材料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材料要求清晰可识别:
(1)报名登记表1份;
(2)1寸登记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及打印,并确认打印的报告在有效期内)。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社区工作知识、常用法律法规和写作能力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在“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根据“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通知中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为该岗位面试对象。面试名单公布后原则上不再递补,特殊情况确需递补的,递补人员名单在“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内容: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将通过“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五)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在“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六)体检及考核
1.由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负责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考生须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等依规可延迟体检的,按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及时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应由2名及以上具有丰富经验的干部组成考察组,通过查阅考生档案、实地走访座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详细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籍记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进行核实。
4.因考生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招聘单位可从进入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到社区工作,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新聘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要求
(一)“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
(二)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四)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718-5282660。
鹤峰县民政局
鹤峰县容美镇人民政府
鹤峰县鹏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附件
鹤峰县面向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efeng.gov.cn/xxgk/gkml/zkly/ygrs/202308/t20230814_14725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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