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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道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10-24 17:19:23 浏览:0根据《黄埔区监察职能向村(社区)延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配齐配强我街社区监察站人员队伍,现公开遴选纪检监察联络站站长1名,主要负责监督社区组织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道德操守等情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人数
广州市各区镇(街)现有合同聘用人员和村(社区)专职人员,集中遴选1人。
二、遴选人选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合同聘用人员须在镇(街)工作3年以上(含3年),相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村(社区)专职人员须在村(社区)工作2年以上,相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由相应镇(街)一级或镇(街)具体用人部门科室、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
(四)广州市户籍。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六)年龄须为25周岁以上(
(七)身体健康。
(八)热爱村(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遴选程序
遴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
黄埔区大沙地东229号402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82385250。
3.报名须提交材料(考生本人提交):
(1)《大沙街道公开遴选纪检监察站联络站站长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3)毕业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含首页及考生本人页)复印件、原件需提交核对。
(4)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验证。
(5)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入党具体时间);
(6)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由相应镇(街)一级或镇(街)具体用人部门科室、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
①镇(街道)合同聘用人员(含党建指导员)须在镇(街道)工作3年以上(含3年),相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②村(社区)专职人员(含党建组织员)须在村(社区)工作2年以上(含2年),相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报名人员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凡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不予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达到相应职位遴选人数的1:5以上。未达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街道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另行通知参加考试。
(二)录用方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短信通知,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纪检监察、“三资”管理、财务会计等基本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将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布。
2.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资格复审人选。遴选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人数进行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遴选人数。
资格复审时,可开展面谈,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工作期间表现。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笔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遴选招考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有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将通过短信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面试不合格的应聘者不进入体检和政审阶段。
4.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三)组织体检
以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大沙街道通知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通知下一名依次递补。对经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如出现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情况,则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人选开展综合考察,到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各方面情况。由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提供其政治鉴定材料、廉政审查材料、信访举报核查情况和个人现实表现等材料。
因考察对象人选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及待遇
经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信息网(http://www.hp.gov.cn/)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线索清晰、真实署名的信访举报,将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遴选工作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村(社区)监察站站长参照《关于黄埔区村(社区)监察站站长工资套改工作方案》执行,并按有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后合格人员,街道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七)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从综合成绩公告发布之日算起)辞职的。
6.相同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防在遴选工作中打探消息、跑风漏气、说情干预,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严禁篡改档案、考试作弊,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坚持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对遴选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沙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p.gov.cn/xwzx/tzgg/zpgg/content/post_9278289.html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标签: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道事业单位招聘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道考编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道公务员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