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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6 20:25:34 浏览:0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简称“科校”),是由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与荔湾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我校为满足教育教学需求,现需招聘编外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公告条件的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小学语文教师1人
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初中教师应具有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
4.报考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所修学的专业与报考的职位相对应或符合职位表的要求。
(2)有连续两年或以上在对应岗位的工作经历。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编外教师招用: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受理报名、资格初审、专业技术能力测试、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将在学校公众号上及时公告。
(一)发布招聘公告,受理网上报名
1.发布公告时间:
2.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填写好《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应聘人员必须在“本人承诺”栏中亲笔签名)。将1《报名表》扫描件,与2教师资格证、3学位证书及学位证书鉴定证明、4学历证书和学历认证报告、5职称证书、6身份证、7户口簿、8其他任职证明等对应岗位相关证书、材料以“姓名+上述材料编号名称”整理成PDF文档,然后全部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学科+姓名+联系方式+高校人才网”发送至学校电子邮箱:3464599311@qq.com。
(二)资格初审时间:
凡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规定的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报名均不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我校公告通知下轮考核日期、地点等具体事宜。
(三)专业技术能力测试、面试、笔试
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
1.专业技术能力测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通知参加。参加测试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如考生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后,以1:4的比例进入面试,如考生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的公众号。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该职位入围考生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
3.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以上所有环节的考核,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专业技术能力测试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及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的排序确定最后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名单将在学校公众号另行公告。
(四)体检
学校组织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稿)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一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学校联系相关部门对考生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可以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学校公众号公示名单,公示时间为3天。
(七)递补
如有出现需要递补录用的情况,在同一职位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
(八)录用:按照《荔湾区教育系统编外教师管理办法》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关待遇。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4.一经录用,应聘者需处理好自身劳动关系,不得出现同时聘任第二职等情况。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0500297
学校电子邮箱:3464599311@qq.com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Rpl1JuNNC7BBBZkzwk7a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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