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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阳市乌当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2 20:21:52 浏览:0为进一步深化乌当区教育系统用人机制改革,突破编制紧缺限制,建设一支稳定、优质、高效的教师队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区教育实际,乌当区拟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劳务派遣”教师157名,由贵阳经开泉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派遣到相应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由贵阳经开泉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下设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情况详见《乌当区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劳务派遣”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中小学“劳务派遣”教师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4)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以及专业相近意见材料)。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贵阳市乌当区在编教师(含已聘用的农村中小学特岗教师)、乌当区“两自一包”教师。
(2)2018-2021年报考贵阳市乌当区“两自一包”教师被录取后未报到或分配到岗位后离职的。
(3)2018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8年报考公务员,2019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8年)。
(4)截止
(5)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6)截止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12)其它有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贵阳市乌当区高新北路智汇云锦孵化基地A1栋2层。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如实填写《乌当区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劳务派遣”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3))。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名现场不提供《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请网上自行下载。
网址:乌当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gzwd.gov.cn/)
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由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负责资格审核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现场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必须在现场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教师岗位资格报名审核时考生必须携带:
1.报名表(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正在认定中的,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现场签订承诺书。(截止9月30之前提供该有效证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打印)。
7.小学教育专业未区分文理科方向、翻译专业未注明语种、学科教学未注明学科的需提供高校关于学习方向的证明。没有高校关于学习方向证明材料的,提供高校教务处盖章的课程表或高校盖章的能体现所学课程的就业推荐表以供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研判。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8.本次招考不设开考比例。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试教、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六、考试
报考人员需参加闭卷笔试,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d.gov.cn/)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七、面试(试教)
面试(试教)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取得面试(试教)资格人员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岗位招聘计划数不高于3:1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取得面试(试教)资格人员。
面试(试教)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试教)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面试(试教)环节考生密切关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公告信息(http://www.gzwd.gov.cn/)。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教师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试教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笔试、面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试教成绩计算。
(二)其他事项
考生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察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察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或承诺)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三年内不得参加乌当区区教育系统“派遣教师”招聘。
十、体检
体检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聘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面试(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试教),以新一轮面试(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试教)方式由招聘办公室确定。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招聘办公室另行通知。
九、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的,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或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或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考核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情况产生的空岗,由招聘办公室在本岗位考生中按照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低于面试(试教)合格分数线或无人递补时该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与贵阳经开泉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委派到相应单位工作。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截止
十二、薪资待遇
转正后综合工资约5000元(含绩效工资、已扣除五险个人应交部分)。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信息等将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本简章解释权属招聘办公室所有,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小组办公室电话:0851-86407850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贵阳经开泉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附件1:乌当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劳务派遣”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3:乌当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劳务派遣”教师报名表.docx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zwd.gov.cn/xwzx/tzgg/202308/t20230801_81397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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