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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9-01 18:24:39 浏览:0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3月底前。应聘人员可暂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zp.zjiet.edu.cn:9081/)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的过程信息,仅通过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网站发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并查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电子邮箱:zjjmrsc@163.com(此邮箱不接收应聘材料)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附件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2023年第一批)更新信息.xlsx
附件2: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zp.zjiet.edu.cn:9081/independent.portal?.lm=pede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标签: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招聘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人员招聘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