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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音乐学院博士后、科研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9-05 09:45:49 浏览:0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音乐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音乐学院: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市厅级。主要承担研究生、本科生教学科研及艺术创作表演等工作,学院位于杭州市西湖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5个岗位共5人。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在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一般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开考比例。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如有符合条件博士研究生报名,则该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4.应聘资格的取得。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
(二)考试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免笔试(初试),直接进入面试(复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考试采用笔试(初试)、面试(复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考试时间初定
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如该岗位有符合条件的博士应聘,则硕士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4进入面试;如无博士应聘,则硕士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初定9月底,具体安排另行在学校官网通知。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业务知识水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综合能力和素质。
所有参加面试者均需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应聘人员未按照学校安排参加心理健康测试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对于心理健康测试结果显示重性精神障碍倾向的,考生需配合学校到有关专业医疗机构做进一步认定;如结果为重性精神障碍倾向的,或不配合做认定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硕士研究生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入职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jcm.edu.cn,通知公告);
2.主管部门网站(http://ct.zj.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5211741,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我院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0571-89808065(杨老师),0571-89808066(邵老师)。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
附件.浙江音乐学院公开招聘计划表(2023年第三批).pdf
浙江音乐学院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zjcm.edu.cn/zyxww/tzgg/202309/347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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