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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树人学院高校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9-13 19:33:48 浏览:0浙江树人学院参加高校人才网2023博士人才全球巡回招聘会,欢迎海内外优秀博士人才报名参会,与浙江树人学院现场交流。
1. 参会场次
2. 报名通道:点击查看活动详情,立即报名→【9月22日-成都站】、【11月3日-广州站】
本次招聘会不收取参会人才任何费用。
3. 入场方式
参会人才现场出示签到序列号,验收个人简历后领取入场凭证进场。
一、学校简介
浙江树人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是由浙江省政协举办的省属事业单位。学校创办于1984年,地处杭州美丽的西子湖畔,现有拱宸桥(杭州)与杨汛桥(绍兴)两个校区,占地1230余亩,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7万余人。
目前学校设有院士领衔的树兰国际医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涵盖医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法学、工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有4个省一流学科,教育部白俄罗斯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和省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2个省部级研究基地,2个省行业平台,1个省创新团队,25个校级研究机构及平台。学校在临床医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和管理经济等学科领域已与浙江工业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常州大学等高校开展硕士生联合培养。学校以学科建设为引领,基于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的战略需要,正加快建设交叉科学研究院、“医工信”研究院及现代服务业基地等平台。
近年来,学校引进与培养了全国优秀教师、省教学名师、省“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共70余人。目前,学校聘用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国家杰青、国家级教学名师、教育部新世纪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10余人,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校的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大重点建设学科平台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加快学术梯队建设,学校现面向海内外诚邀各类英才,欢迎高层次人才加盟。
二、人才分类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需要,招聘人才分为三个类别: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含博士和副高)。
1.学科领军人才(A-C类)
A类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科技三大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排名第一)、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或具有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高层次顶尖人才。
不受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等条件限制。
B类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带头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changjiangxuezhe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科技三大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等国家级高端人才,或具有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高端专家学者。
不受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等条件限制。
C类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教育部“changjiangxuezhe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负责人等国家高端青年人才,或具有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不受年龄、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等条件限制。
2.学科带头人(D类)
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浙江省“万人计划”入选者、浙江省高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等省部级高端人才,或具有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不受年龄、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等条件限制。
3.教学科研骨干(E-F类)
E类人才:经学校评审聘任至学校“特聘研究员岗位”的人才、具有优秀成果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具有海外学术经历的海外博士后人才,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人才。
正高级人才:已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相关学科领域内具有标志性学术成果的人才。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特聘研究员:需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人文社科类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的学习工作经历,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海外助理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成就,在本学科领域已有一定的学术积累,具有向更高水平提升的发展潜力;近五年科研工作业绩达到学校正高级(非教学型)任职条件,或学术业绩突出、具有标志性学术成果。
特聘副研究员:需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人文社科类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学习工作经历;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较好的成就,在本学科领域已有一定的学术积累,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近五年科研工作业绩达到学校副高级(非教学型)任职条件,或学术业绩突出、具有标志性成果。
F类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好学术成果的青年学者,符合学校专任教师或专职研究人员条件。紧缺专业或具有海外学术经历的博士优先。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三、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2023年全年实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面试。
学院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年龄上限 |
学历/学位 |
专业/学科方向 |
其他条件 |
管理学院 |
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 |
1 |
5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公共管理 |
教授职称、符合学校D类及以上人才标准 |
专任教师 |
12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 |
||
专职科研岗 |
2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教育学 |
有海外高水平大学经历者优先 |
|
城建学院 |
专任教师 |
6 |
35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土木工程、风景园林学、建筑学 |
|
专任教师 |
1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城乡规划学 |
||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
专任教师 |
5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 |
|
专任教师 |
3 |
45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 |
||
信息科技学院 |
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 |
1 |
5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
教授职称、符合学校D类及以上人才标准 |
专任教师 |
10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 |
||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
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 |
1 |
5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教授职称、符合学校D类及以上人才标准 |
专任教师 |
11 |
35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
||
经济与民生福祉学院 |
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 |
1 |
5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应用经济学 |
教授职称、符合学校D类及以上人才标准 |
专任教师 |
9 |
45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应用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家政学方向) |
||
艺术学院 |
专任教师 |
7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设计学(艺术与科技、产品与工业设计、工艺美术方向、环境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戏剧与影视学(影视与动画方向) |
工艺美术、环境设计专任教师岗位,具有丰富的高校教学经验和专业实践经验,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并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
树兰国际医学院 |
领军人才 |
1 |
5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 |
教授职称、符合学校C类及以上人才标准 |
专任教师 |
7 |
35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方向)、检验学 |
||
专任教师 |
1 |
35周岁 |
研究生/硕士 |
解剖学 |
||
专任教师 |
3 |
35周岁 |
研究生/硕士 |
护理学 |
须有医院相关工作经历 *副高职称学历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博士学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具有中级职称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专任教师 |
5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专业 |
中共党员 |
家扬学院、基础学院 |
专任教师 |
5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数学、物理学、外国语言文学(英语) |
|
交叉科学研究院 |
专任教师 |
3 |
35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微生物、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健康、生物信息学方向) |
|
实验技术 |
1 |
35周岁 |
研究生/硕士 |
医学检验 |
||
转化医学研究院 |
专任教师 |
8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中医药学、生物学、材料学和信息学 |
|
现代服务业研究院 |
专任教师 |
4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社会学、法学(家政学、老年福祉学、社会法学方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健康管理方向)、公共管理、公共管理(行政管理方向)、统计学、统计学(大数据挖掘方向) |
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根据职称等级适当放宽年龄 |
体美劳教育中心 |
专任教师 |
2 |
35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体育学(网球、足球、游泳、武术专项) |
*副高及以上职称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具有国家级健将及以上称号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
专任教师 |
1 |
35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话剧(指挥)方向 |
||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
专任教师 |
1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心理学类专业 |
中共党员 *咨询心理学和临床心理学专业优先 *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优先 *副高及以上职称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至硕士研究生 |
四、人才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此外我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金等,具体如下:
人才层次 |
引进人才类别 |
年薪(A-D类)或岗位绩效工资(E-F类) |
购房补贴(万元) |
购房补贴追加(万元) |
科研启动与平台建设经费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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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领军人才 |
A类人才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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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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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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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 |
D类人才 |
45-55 |
- |
10-100 实行人才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制度 |
|||
教学科研骨干 |
E类人才 |
正高级人才 |
正高薪资(25+) |
80-100 |
- |
||
特聘研究员 |
正高薪资(25+) |
80-100 |
20 |
||||
特聘副研究员 |
副高薪资(20+) |
50-80 |
20 |
||||
F类人才 |
中级薪资(15+) |
50-80 |
- |
||||
备注: 1.入职即给事业编,无非升即走要求。 2.按学校政策申请人才租赁房。 3.A-D类以上人才的年薪与购房补贴之间可调节,具体面议。 4.购房补贴与服务期挂钩,可提前一次性借取(税费自理)。 5.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在首聘期(三年)考核合格且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晋升后,学校在对首聘期后的五年人才服务期内另行追加20万元购房补贴。 6.申请人才码,享受高层次人才杭州优先摇号购房资格。 7.以上人才待遇不含绍兴市柯桥区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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