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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5 17:18:46 浏览:0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3]15号)精神和有关要求,我区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招聘数量
(一)实施范围。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聘的特岗教师补充到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
(二)招聘计划。2023年,我区计划公开招聘50名特岗教师(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其中两所及两所以上学校合招岗位,由拟招聘人员按总成绩名次依次自主选择任教学校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以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聘少量研究生和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科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4.身心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优先、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优先、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镇及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6月21日起,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shaanxi.gov.cn/、汉中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anzhong.gov.cn/、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信息网站http://www.nanzheng.gov.cn/等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我区继续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简称“陕西特岗系统”,下同)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该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5日9:00至6月29日18:00。考生自行对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资格初审。6月25日9:00至6月30日18:00(其中:6月30日9:00—18:00为志愿调配时间),区特岗办对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四)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市特岗办组织实施。对数学、物理、心理健康、体、音、美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和偏远山区学校岗位,根据紧缺程度,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10日9:00起,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15日(星期六)。
(五)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特岗办负责制定资格复审和面试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为100%完成今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不因岗位报名不足而削减或取消岗位,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配。岗位调整由区教育体育局商区人社局提出调配计划,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调剂。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2023届特岗教师应于8月20日前赴汉中市南郑区特岗办(区教育体育局)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区特岗办可视实际情况对不足岗位确定补录事宜,补录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若本岗位没有符合补录条件或补录不足的,可从其它岗位进行调剂,调剂征求志愿顺序为:同学段同学科、小学段跨初中学段同学科、同学段相近学科、小学段跨初中学段相近学科、同学段数学、语文及英语(数学、语文及英语的调剂征求志愿顺序及名额为数学1人、语文1人、英语1人,数学1人、语文1人、英语1人……),若出现可用于调剂且排序相同的岗位有两个及两个以上者,以笔试成绩排序征求考生志愿(笔试成绩相同时,征求志愿顺序为: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8月25日前,区人民政府根据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与特岗教师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
(七)集中培训。8月份,区特岗办集中组织安排新招聘特岗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尤其是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应不少于10天,在8月31日前完成。
(八)上岗任教。8月底,特岗教师赴相关学校上岗任教。
五、政策保障
按照2019年第30次省委常委会、第1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和《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机制的通知》(陕教[2019]333号)精神和要求,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相关津贴补贴享受我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并给其缴纳五险一金,应由个人缴费的由个人缴纳,应由单位缴纳的相关费用(商业保险除外)由区财政负担。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周转宿舍安排等方面与我区公办教师同等对待,享受所在任教学校乡镇工作补贴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要求,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办理入编手续并落实工作岗位,不再实行试用期。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区教育体育局(区特岗办)代区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区特岗办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留档,作为服务期满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主要依据),并接受市特岗办抽查。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未按规定报到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严禁借用或安排特岗教师到其他单位或非教育教学岗位。
七、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区政府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要求,对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对留任后参加学历学位提升的,给予支持。留任并按要求入编入岗后,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试。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区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县区的,办理派遣手续。
八、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填报的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自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因误报导致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2、招聘工作相关安排以省、市、区教育部门统一发布的信息为准。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陕西特岗系统及省、市、区特岗办公告,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3、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错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填写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招聘过程中因电话联系不通导致的后果自负。
5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特岗教师招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未尽事宜以省、市招聘特岗教师实施文件为准。
魏东(南郑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联系人:白宝军
联系电话:0916-5512847
电子信箱:786336675@qq.com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anzheng.gov.cn/nzqrmzf/gsgg/202306/07ead0292d384e6c906f642ed8ec933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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