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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6-26 09:28:18 浏览:0为加强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有关要求,经2024年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呼伦贝尔市直、各旗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比选岗位和人数
本次竞争性比选岗位为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九级,比选计划人数1名,具体岗位详见《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竞争性比选方式及范围
本次竞争性比选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竞争性比选范围为呼伦贝尔市直、各旗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竞争性比选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竞争性比选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列编)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为实际发布公告时间当天;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在本职岗位上工作实绩突出,领导和群众公认,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及上等次;
6.符合《岗位需求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以及各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不含参公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8.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9.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未经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试用期内(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对苏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原则需要在苏木乡镇工作满3年;人才引进人员未设服务期限的,最低服务年限按3年掌握。
8.档案存在造假或其他严重问题的;
9.存在不得参加竞争性比选的其他情形的。
四、竞争性比选程序
(一)报名
1.本次竞争性比选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个人报名的,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6月27日(共三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者本人或推荐单位登录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下载《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名人员填写个人简历须完整填写个人简历(学习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学位;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职务;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同时,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比选资格。
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需经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盖章。
3.相关证明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学位验证报告;
(2)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3)首次进入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的录(聘)用文件或相关材料复印件;
(4)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情况证明,证明需函头并加盖公章;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要素齐全,即复印人、审核人、复印时间、“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4.将经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名的《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人员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以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按上述顺序6月27日17:00之前报送至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呼伦贝尔市中心城区河西新区呼伦贝尔市河西政务综合楼1230办公室),联系人:康莉、董雪洋,联系电话:0470-8105193。
5.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比选岗位,报名材料必须完整,2024年6月27日17:00之后提交材料的,不予接受报名。
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比选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报名表》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或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材料间相互矛盾的审核不予通过,审查结果反馈给报名者本人或推荐单位。
(三)面试
竞争性比选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3:1,即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竞争性比选岗位。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将在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比选计划内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加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按照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并在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派出2人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及征信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等。考察组将重点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列编方式、职务变动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立案期、处分影响期、任职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等情况,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形成考察结论。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不合格、考察环节出现不适宜岗位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的,该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岗位试用期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面试成绩、考察结论提交局党组讨论确定进入岗位试用人员,并在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试用的,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审核通过后,该人员进入岗位试用期。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试用资格,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岗位试用期。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聘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和工资关系及相关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履行相关程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比选资格,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备案后,回原单位工作。
3.办理相关手续。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相关工作程序,报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聘用等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本次竞争性比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比选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917。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其他
(一)报名人员须全面、如实、及时按要求提交材料,切实保证竞争性比选工作顺利进行,凡未按要求参加任一环节的,即视为放弃参加竞争性比选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竞争性比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附件1--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24日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tyjrswj.hlbe.gov.cn/News/show/1238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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