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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检察院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8-10 19:22:53 浏览:0建三江人民检察院地处三江平原腹地,位于黑龙江省北大荒集团建三江分公司。该地以盛产绿色优质水稻闻名,故有“中国绿色米都”之誉。这里交通发达,铁路贯通,公路纵横,垦区首座湿地机场通航;经济活跃,粳稻、旅游等特色产业发达;环境整洁,公共设施齐全;人文质朴,北大荒精神一脉传承。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东北三省,首站就来到了建三江管理局,并做出了“中国粮食,中国饭碗”等十个方面的重要指示。
建三江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们践初心守使命,强化法律监督,深耕主责主业,以奋发有为的工作激情,守护着垦区的和谐稳定。该院多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计财装备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等多项殊荣。
根据工作需要,建三江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建三江人民检察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名。招聘计划详见《2023年建三江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学历,报考学历应于2023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4年8月至2005年7月间出生);
5.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8.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出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聘用制书记员的父母、配偶担任招聘检察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招聘检察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10.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
1.职位查询。各检察院招考人数、具体职位等详见附件《2023年农垦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职位表》。
2.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可在2023年8月7日9:00至2023年8月11日17:00登录农垦检察机关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473技术咨询电话:马老师18610501510、赵老师13811293050)进行注册(以下简称“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填报信息、提交报考申请及报考诚信承诺书,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3.资格审核。报考者可于2023年8月7日9:00至2023年8月12日17:00登录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8月7日9:00至8月1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8月11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核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注意。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5.招聘计划核减及单位改报。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4倍的职位,按照适当比例相应合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合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微信公众号(农垦检察)及考生所报单位公众号上公布。报考职位取消后,相关职位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6.准考证打印。笔试公告发布当日,考生可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若无法在系统内打印准考证,请及时与招考单位联系。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纸质版),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四、考试
1.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微信公众号(农垦检察)及考生所报单位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速录技能测试。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需参加速录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正确率达不到每分钟70字的,取消笔试资格。(速录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双文速录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不得自备键盘)。
3.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等,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60分以下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4.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和报名表2份(带照片),到所报考的检察院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信息不齐全、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面试。速录技能测试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6.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考察可根据考生情况予以加分。其中,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总成绩加2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总成绩加1分、法学专业毕业人员总成绩加1分、有检察机关半年以上工作经历人员总成绩加1分(“检察机关半年以上工作经历”以报考人员与检察机关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为准)。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考察加分和考察情况,按照1:1等额确定各招聘职位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组织,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可以进行一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微信公众号(农垦检察)及考生所报单位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满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聘用制行政文员经费保障额度低于聘用制书记员。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照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在聘用期间,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递补制度
对参加笔试、面试但未被录用人员,考试成绩保留2年有效(2023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0日,2年内聘用制书记员和行政文员空出名额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不再另行组织招考),并进行考察、体检、公示等相关程序。补录环节将充分征求递补人员本人意见,若放弃递补写明放弃声明,由剩余人员按照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十、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检察院联系。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1:2023年建三江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附件3:2023年农垦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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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标签: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检察院事业单位招聘 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检察院考编 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检察院公务员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