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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西省吉安县关于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7-27 15:24:12 浏览:0根据中共吉安市委编委办公室《关于吉安县高新街道、金鸡湖街道编制调整的通知》(吉编办发﹝2023﹞5号)精神,我县须从乡镇连人带编划转7人到高新街道和金鸡湖街道工作,为做好人员划转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人数
选调范围为全县19个乡镇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在编在岗干部。选调人数共7人。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须为全额拨款在编在岗干部,入口须符合政策规定,2006年1月以后入职的须为公开招考进入,政策性安置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期满安置人员和“三定向”安置人员,上述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须在单位服满最低服务年限;
3.年龄43周岁(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近5年未受党纪政纪处分。
5.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尚处于试用期的;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未作结论的;
4.有信访反映,未作结论的;
5.干部档案存疑,未调查核实清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合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知
报名时间前5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定于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人资股(4009室)。
3.报名所需材料:选调人员携带经编制所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高新街道、金鸡湖街道人员划转选调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单位党委出具的近三年考核合格以上及5年内未受党纪政纪处分证明;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等材料。
4.资格审查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资格审查贯穿选调的全过程。
(三)考试考核
组织笔试考核,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命题、制卷和阅卷实行封闭式管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时间:定于
考试地点: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
(四)公示、确定人选
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提出拟选调人选(成绩相同的年龄小者优先),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拟选调人员在选调过程及公示中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时,所缺名额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下发抄告单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对选调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三)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796-8442323
县委组织部0796-8442325
县人社局(具体咨询)0796-8433219
县委编办0796-8445505
七、本公告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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