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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省吉安市委军民融合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12-07 14:22:06 浏览:0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吉安市委军民融合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的岗位及名额
市军民融合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产业服务岗2名,工作地点主要在吉安航校(吉安县桐坪镇)。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大学生;
10.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产业服务岗1:大学本科,专业不限,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具有5年以上(含5年)机场工作经验,需值夜班(适合男性)。持有空中交通管制执照,具体负责飞行服务站内业务经办、人员管理等相关运营工作;
产业服务岗2:大学本科,专业要求:飞行技术(081805K)、新闻传播学类(050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5年以上(含5年)机场工作经验,负责与军民航衔接等相关工作,应具有较强语言沟通、人际交往能力。
(三)岗位条件说明
1.年龄条件。年龄计算方法:45周岁及以下指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同一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
3.在职人员报考要求。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工作由吉安市委军民融合办负责。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吉安市委军民融合办负责。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同一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
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
2.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主要测查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阅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闱面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面试
1.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五)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统一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由吉安市委军民融合办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吉安市委军民融合办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吉安市委军民融合办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所聘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3.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由市委军民融合办和市人社局研究决定是否替补。
五、监督、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市军民融合发展综合服务中心0796-7063266,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6-8286112。
监督电话:0796-8225216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委军民融合办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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