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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7-19 18:50:19 浏览:0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结合工作需要,2023年下半年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2023年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等专业是否符合岗位所列专业条件,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保持认定尺度统一。
(五)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本科生: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http://tyjr.gansu.gov.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省直/市州)”,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查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
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报名参加省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审查、修改。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
一、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划定最低控制线,笔试前书面通知考生。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报名期间开通考区选择,报名参加省直部门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考区就近参加考试;报名参加市州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人员在相应市州考区参加笔试。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应提前熟悉考点交通路线,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0月上旬,在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http://tyjr.gansu.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党委(人事处)具体实施,资格复审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复审人员的1:3确定。达不到要求比例的,按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全部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应聘者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及《专业能力测试准考证》,由本人签字领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应聘人员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时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招聘计划与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方式为闭卷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能力,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时须持专业能力测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选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划定专业能力测试最低控制线,在专业能力测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2:2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2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20%+专业能力测试×2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和考试中违规违纪人员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在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组织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按照规定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排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拟聘人员公示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报厅党组会议研究后,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审批备案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研究审定后报省人社厅备案。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不予备案。
十一、聘用
省人社厅审批备案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等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3.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4.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受省纪委监委派驻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纪检组监督。
5.本公告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联系电话:0931-7852586
监督电话:0931-7852985
网报技术咨询: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4000010370、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附件:1.公开招聘岗位列表
3.报考指南
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tyjr.gansu.gov.cn/tyjr/c105205/202307/1699032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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