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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7-21 19:23:48 浏览:0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2]33号)精神和工作需要,甘肃省自然资源厅8个直属事业单位面向2023年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年龄条件: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为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zrzy.gansu.gov.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省直/市州)”,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查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各单位联系方式详见《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
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到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审核、修改。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阅。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的1∶3,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划定最低控制线并于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无人报考的岗位,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将在笔试前以补充公告的形式予以取消。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报名期间开通考区选择,报名参加省直部门事业单位招聘的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考区就近参加考试。考试当日,应聘人员应提前熟悉考点交通路线,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聘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聘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聘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0月上旬,在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zrzy.gansu.gov.cn/)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内进行。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确定。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全部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
3.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由所在院校出具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应聘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1:3比例的,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1.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现场回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予以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2.面试安排: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须携带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三证不全者不得参加。
五、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竞聘。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按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人员体检和考察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一)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安排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应当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要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二)考察
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考察小组,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备案和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相关手续。
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本公告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列表》
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931-8729146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直属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31-8762852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8766562
网报技术咨询: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4000010370、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附件1: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列表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zrzy.gansu.gov.cn/zrzy/c107676/202307/169905238.shtml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标签: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招聘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考编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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