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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高校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7-31 17:52:06 浏览:0现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验技术人员1名。
一、基本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能力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未受党纪或行政处分;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热爱实验技术岗位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具备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三)原则上年龄在32周岁以下,须于2023年7月前博士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岗位职责
1.承担本科生实验教学、实验教学研究以及相关领域的科研工作;
2.承担实验室建设和安全管理、其他公共服务等工作;
3.承担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
4.承担大型仪器设备日常使用管理及维修维护、实验结果指导分析工作;
5.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化学、医学、检验等相关专业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后经历者优先;
(二)热爱并能适应实验技术系列人员的岗位工作,具备较强的实验和仪器操作能力、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
四、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简历(从大学至今,附照片);
(二)求职意愿信;
(三)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和专利等科研成果列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过去的研究工作总结及未来的工作计划;
(五)学历学位证书、博士阶段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奖励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明等重要材料复印件;
(六)本领域三位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由推荐专家发送至邮箱qiaon@lzu.edu.cn),其中至少2封来自兰州大学校外专家;近期毕业博士生应有本人博士生导师推荐信;近期出站博士后应有博士后合作导师、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有过工作经历的,原则上要提供最近一个工作岗位的直接领导的推荐信。
五、招聘程序
(一)按照应聘条件进行初评筛选,对初评通过者进行复试、考察,将拟录用人员报送学校审批。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应聘人员有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等情况的,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请应聘者于
联系人: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news.lzu.edu.cn/c/202307/103628.html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标签: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高校教师招聘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师招聘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科研人员招聘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人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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