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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茂名市卫生健康局所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博士后、科研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11-23 18:34:29 浏览:0为适应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形势发展的需要,建设高素质的医疗卫生队伍,进一步推动茂名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全面、均衡、优质、和谐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茂名市卫生健康局决定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到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南方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等设点现场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9名。获聘人员为茂名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高层次人才符合本省、市人才引进条件的,按事业编制办理引进手续,并按省、市相关政策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茂名市情况介绍
茂名市位于中国南海之滨,地处广东省西南部,是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经济区和海南自贸港三大国家的经济区交汇处,属岭南名邑,拥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因油而生、向海而兴、山海并茂、好心闻名。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连续多年居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首位、全省第7位。
茂名致力打造宜居宜业的滨海绿城,致力打造粤西重要交通枢纽,“四横三纵”高速公路网初步成型,“五横两纵”铁路网和市域组团间“六纵三横”快速干线网加快完善。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气候宜人,常年平均气温23.6℃左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5%,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多年排名全省前列。是广东农业第一市,是世界最大的罗非鱼生产基地,是全国最大的经济林生产基地、著名南药生产基地和最大北运菜生产基地之一,拥有“全国水果第一市”美誉。
近年来,茂名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茂名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沿海经济带建设的战略机遇,奋力建设产业实力雄厚的现代化滨海城市,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新增长极。茂名市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市”、“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城市”、“中国特色魅力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对象
根据《茂名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2023年版)》,本次计划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9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本科学历及相应学士学位层次报考岗位代码为2024C117至2024C130等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为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茂名市卫生健康局所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度赴高校现场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从事相关医疗专业技术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医疗卫生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5.符合《茂名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2023年版)》范围;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等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年龄不作限制,往届毕业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正高级职称的人员或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年龄等计算时间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高校现场招聘工作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业务考核、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本次招聘除现场决定签约外,其他环节均不作递补,招聘名额不限定场次,招满为止。
五、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6日(周日)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体育场(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新城大道1号)。
面试报到、签约时间及地点:2023年11月26日下午14:30开始,具体地点电话或短信通知。
参加招聘单位:茂名市人民医院、茂名市妇幼保健院、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茂名市干部保健中心。
(二)南方医科大学(广州校区)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3日(周日)上午8:30-11:30。
报名地点: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广州校区)运动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
面试报到、签约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3日下午14:30开始,具体地点电话或短信通知。
参加招聘单位:茂名市人民医院、茂名市中医院、茂名市妇幼保健院、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三)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周三)上午8:00-12:00。
报名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一楼阳光大厅(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面试报到、签约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6日下午14:30开始,具体地点电话或短信通知。
参加招聘单位:茂名市人民医院、茂名市中医院、茂名市妇幼保健院、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四)招聘时间地点若有变动,将及时在茂名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
六、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到招聘点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1、报名表(须有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在签名栏内签名并填写日期)(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在读应届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成绩单(需在复印件正面空白处签名确认真实有效);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证书)。
3、资格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
4、有效二代身份证。
5、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7、其他证明证书材料,如获奖荣誉证书、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等。
(二)报名时到设点现场提交有关材料,由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人员,留下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未能按指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人员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资格审查业务考核
招聘工作小组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对符合条件的,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成绩、学习表现、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综合荣誉等情况进行业务考核,按招聘岗位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将按照应聘人员报名表上预留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按要求提供报考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八、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二)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综合素养等进行考核。
(三)成绩计算。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在面试结束当天完成统分后公布成绩。
(四)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在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签订有关协议书,应聘人员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协议生效。
九、体检
由茂名市卫生健康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入围体检人员密切留意。茂名市卫生健康局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体检人员。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茂名市卫生健康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茂名市卫生健康局网站(wsjkj.maomi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收到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二、注意事项
(一)2024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将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证书报招聘工作小组。
(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及设置依据说明等材料。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十三、组织管理
茂名市卫生健康局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招聘的具体事宜。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卫生健康局所有。联系电话:0668-2979358、2979119(茂名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附件:1.茂名市卫生健康局所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度赴高校现场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茂名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1日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mmrs.maoming.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1243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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