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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梅州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09 18:26:08 浏览:0根据《梅州市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因后勤服务工作需求,梅州市教育局(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决定在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在“面试”或“笔试+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所聘人员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与梅州市梅江区梅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注:
1.以上数字含本数;
2.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视报名人数采取其中一种。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用工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3、报名时间
(1)现场和网上报名时间:
(2)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地点:梅州市梅江区芹洋半岛百汇嘉印一期B地块SD13商业19、20号
联系电话:0753-2268389/13750557321
联系人:熊先生
4、报名材料
(1)粘贴有报考人员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的《梅州市教育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如超过一页则需双面打印,见附件),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照片名称)。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含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将报名资料打包压缩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3487066920@qq.com,文件名为“姓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报名资料可扫描、拍照,但须确保图像清晰可见。
(4)网上报名人员收到初审合格邮件(或电话)通知后,于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与网络报名时提交的相同的纸质材料到报名现场确认报名。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处领取笔试或面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报名人数若超过5人(含5人),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对笔试合格对象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三)面试
报名人数少于5人,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应试人员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四)计算成绩,确定体检名单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报名人数少于5人),或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报名人数超过5人,含5人)。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底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与资格复审
体检由用工单位和梅州市梅江区梅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复审时由用工单位出具介绍信,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资格复审由用工单位和梅州市梅江区梅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
体检、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弃权的需提交书面弃权声明。
(六)考察
用工单位与梅州市梅江区梅安保安服务公司组织人员开展考察。选派2位同志组成考察组,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组需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七)公示和派遣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资格复审、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梅州市教育局网站中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梅州市梅江区梅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二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派往用工单位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择优续签。
(八)聘用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4300元/月(含社保个人缴交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部分)。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5300元/月(含社保个人缴交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部分)。年终根据平时工作业绩考核给予一定的绩效奖金。
四、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考勤、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实施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依法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用工中出现的劳动纠纷,由派遣公司承担主体责任。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由用工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除绩效工资处分、终止劳务派遣协议等处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监督、审核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28436。
5、本公告由梅州市教育局和梅州市梅江区梅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梅州市教育局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edu.meizhou.gov.cn/gkmlpt/content/2/2547/post_2547053.html#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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