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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阆中市关于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4-17 21:39:33 浏览:0一、考调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考调名额27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阆中市2024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见附件1)。
二、考调对象
阆中市内符合考调条件、已进行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具体条件见职位情况表(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的情况除外;
(五)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阆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ngzhong.gov.cn/)查阅本公告及附件。下载并如实填报报名信息表,将《阆中市2024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参公)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及其他要求的相关资料按上述顺序扫描合成为1个PDF格式文件后,发送至指定邮箱(见附件1),邮件名称格式为:报考职位代码+报考者姓名。
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阆中市2024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见附件1),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考调职位报名。
3.资格审查:各考调单位负责对网上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完成后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阆中市委组织部复核。复核合格的,向报名者发送短信提示。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缩减考调计划。缩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的职位,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可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领取准考证
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领取准考证需携带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并按要求签字盖章的《阆中市2024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复印属实并加盖印章);
6.其他资料:近2年来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以及职位规定的相关资料。
(四)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及专业素质。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不同职位,从高到低以考调数量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最后1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因报考者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面试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五)差额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和体检对象(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考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若有特殊情况,考察比例低于1.5:1的,由阆中市委组织部商考调单位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程序。
考调单位与派驻纪检组组成考察组,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着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了解,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再次核实确认。在考察过程中,如发现考察对象有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或不适应职位要求等情形的,经阆中市委组织部同意,取消考调资格。
体检由考调单位负责,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考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考调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
经公示无异议,拟调人员开始试用。试用期限1个月。
(八)调动
拟调人员试用合格后,各考调单位要将试用合格人员名单报阆中市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依据考调岗位性质确定身份性质、职级和相关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考调职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影响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考生必须留存有效联系方式,因考生误留(漏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而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调的后续公告、公示等事项均通过阆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考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考调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审核把关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参加考调的违纪违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公告由阆中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阆中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17-6300234(阆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股)
监督电话:0817-6306580(阆中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langzhong.gov.cn/xwdt/tzgg/bmgg/202404/t20240415_1962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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