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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4-23 18:49:44 浏览:0为进一步强化基层服务力量,南通市通州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通州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能适应城市管理辅助岗位作息时间安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
7.适用回避制度的;
8.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岗位表》。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南通市通州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②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⑤退役军人报名需携带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需有党组织所在地镇(区)党(工)委印章);⑥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户口簿、房产证、常住证明(由街道或社区开具)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由区城管局统一负责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及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工作部门-城市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信息,下同)公告。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地点由区城管局另行通知。
5.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到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领取准考证(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朝阳路19号城管局南楼211室),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招聘考试由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组成。区城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负责配合。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人员。
3.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后,由区城管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不足2倍的按实确定。
4.笔试成绩与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体能测试时间与地点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公告。
2.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
3.体能测试结果不合格(设30分为合格分数线)、判定成绩无效、违纪、缺考或弃考等情况,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公告。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50%合计总成绩。所有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区城管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城管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培训、聘用、递补
(一)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城管局统一进行入职培训。
(二)聘用
各招聘单位在拟聘人员培训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各自实际,自行做好聘用后续工作,并及时将聘用情况报区城管局备案。拟聘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培训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培训不合格的;
5.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各招聘单位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人员性质与薪酬待遇
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各招聘单位相关要求执行。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聘用规定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对招录岗位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与问题需要咨询时,报考者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1.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办事处:0513-80975691
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0513-86676771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0513-868383037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0513-80606679
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人民政府:0513-80677678
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人民政府:0513-86326501
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人民政府:0513-68115670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0513-80607023
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0513-86115829
2.咨询时间:
(三)监督电话:0513-86115828;0513-86518386。
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
附件1:南通市通州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南通市通州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tongzhou.gov.cn/tzqcsglj/gggs/content/28750145-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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