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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20:03:45 浏览:0为全面落实“奉化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凤麓名师”招引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具体条件和相关事项说明
(一)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
(三)国内高校的2024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须在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国内2022届、2023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国(境)外高校
(五)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不含就学期间的实习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
(六)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本区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原单位解聘(或解除人事关系)后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及审核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每一岗位符合条件的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对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现场发放《考试通知书》。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第一轮面试: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超过3:1的先进行第一轮面试。第一轮面试采用双向交流面谈的形式。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学习经历、专业知识、社会实践、特长荣誉、谈吐礼仪和工作愿景等综合情况。第一轮面试时间初定于
2.第二轮面试: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含)3:1的直接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等。第二轮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考试通知书,并务必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第二轮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第二轮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第二轮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第二轮面试结束后,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第二轮面试成绩相同,以第一轮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所有成绩都相同,则另行加试。
第二轮面试结束后,当场进行签约,届时请2024届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参加签约(如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先与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签订相关协议;待高校下发就业协议书后,到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补签)。第二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签约人员自动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相关事项在宁波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布。体检对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按规定在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相应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对象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必须于
(六)递补规定
签约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予递补。
四、招聘相关事项
(一)聘用人员按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至少服务满5年(含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享受安家补助、购房补贴、落户奖励、租房补贴和工作津贴等政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4-88681510、88570527;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0574-88521521、0574-88510721。
附件:2.2024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表.xlsx
2.2024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fh.gov.cn/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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