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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省慈溪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9:35:54 浏览:0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再次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02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19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慈溪中学的招聘岗位为A类岗位,其他单位的招聘岗位为B类岗位。招聘岗位、招聘单位、招聘指标及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宁波市户籍或高考时为宁波市学籍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和报考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岗位的户籍不限,高考普通类第一段录取(高考成绩须不低于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的毕业生户籍放宽到浙江省户籍或高考时为浙江省学籍。
2.浙江省户籍或高考时为浙江省学籍且本科为师范类专业或研究生为教育类专业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研究生的就读高校须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以
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中报考信息技术、心理学、职高专业课岗位,音乐大学、体育大学、美术大学及学院(专指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二级学院)毕业生报考音乐、体育与健康(体育)、美术岗位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本科师范类专业和研究生教育类专业限制。
3.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4.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或报考强基计划指导教师岗位的放宽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岗位的放宽到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户籍入户截止时间为
6.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具备同报考岗位相对口的专业(附件1),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7.报考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岗位的,还须在相应学科中获得以下一项奖项或荣誉称号:⑴作为主教练曾指导学生获得过全国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⑵获省级及以上竞赛“优秀教练员”荣誉称号;⑶本人在高中期间曾获得过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8.报考强基计划指导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并具有指导学生参加高水平院校“强基计划”和“三位一体”的能力。
9.报考体育与健康(足球、排球、篮球方向)岗位的,还须获得相应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报考职高口语岗位的,还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报考职高运动训练岗位的,还须获得国家田径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10.报考职高财会A、职高电子、职高旅游、职高计算机、职高电子商务A、职高美术岗位的,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1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⑴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⑵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⑶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⑷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⑸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⑹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2.报名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用人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报名时与慈溪市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报名时为事业编制人员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可以兼报B类岗位,但A类岗位或B类岗位中每人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同一类别岗位中同时选择多个招聘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1.网上报名
⑴报考A类岗位人员
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填写《慈溪市教育局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024年教师(第二批)A类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于
⑵报考B类岗位人员
报考人员于
2.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应本人参加现场确认,且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因确认材料不齐或其他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现场确认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⑴报考A类岗位人员
①现场确认时间:
②地点:慈溪中学(地址: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蔚路59号)
③要求
Ⅰ.报考人员按“A类岗位现场确认材料清单”(附件5)规定,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Ⅱ.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和强基计划指导教师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其中,符合强基计划指导教师招聘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复试环节,并单独考核。
⑵报考B类岗位人员
①现场确认时间:
②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附属慈溪实验学校(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横河镇旭升路555号)。
③要求
Ⅰ.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慈溪市教育局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024年教师(第二批)B类岗位报名登记表》进入确认场地。其他人员谢绝进入。
Ⅱ.报考人员应在现场确认时确定报考的岗位,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现场确认不能改报,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Ⅲ.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④提供材料
参加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慈溪市教育局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024年教师(第二批)B类岗位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户籍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不同类别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其他相关材料,现场确认时上交:
Ⅰ.2024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材料: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协议网签证明、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24年毕业研究生还须提供已获取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Ⅱ.2022年、2023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材料: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经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及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Ⅲ.凭学籍地报名的报考人员另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凭高考第一段录取报名的报考人员另须提供高考成绩单。
(二)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慈溪市教育局组织的业务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
1.A类岗位
考试地点:慈溪中学
⑴初试
①初试时间:
②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参加初试。初试采取问答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理论、专业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初试成绩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分。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⑵复试
①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指标1:5的比例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复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
②复试时间:
③专业知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
④教学能力测试方式为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念、教材教法、学生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15分钟。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足60分者视作不合格。
⑤在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60%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的4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排位在前;如最高学历也相同,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最终排位。
2.B类岗位
业务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均采用百分制。
考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附属慈溪实验学校。专业知识笔试时间:
⑴专业知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人员参加义务段相应学科的笔试(例如:报考初中语文、小学语文均参加义务段语文学科笔试)。
专业知识笔试后,按笔试学科(笔试科目相同,则视作同一学科;义务段各学科仍按初中、小学分段统计)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若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平均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但笔试成绩合格分最低不低于51分。
在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招聘指标数在3名及以下的岗位按指标数的3倍确定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招聘指标数在4至10名的岗位按指标数的2倍确定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招聘指标数在10名以上的岗位按指标数的1.3倍(四舍五入取整数)确定教学能力测试对象。不足倍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教学能力测试。
⑵教学能力测试形式为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念、教材教法、学生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10分钟。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的视作不合格。其中,报考幼儿园、音乐、体育与健康(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和职高工艺美术(青瓷方向)、职高烹饪、职高美术、职高口语岗位的在教学能力测试后加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具体办法在测试前另行通知。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的视作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技能测试成绩占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50%。报考小学音乐(舞蹈方向)岗位的在技能测试基础上再增加岗位技能测试,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的视作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技能测试成绩的60%。
在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的40%与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60%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排位在前;如最高学历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
(三)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初定:A类岗位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有放弃签订就业协议书者,可在该岗位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同一招聘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按该招聘岗位体检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体检合格人员选择拟聘用单位。若同一招聘岗位体检合格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选择;如学历仍相同,则抽签确定选择拟聘用单位次序。
(四)考察
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考察方式为查阅档案、了解在校期间表现。因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确定为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根据有关规定有不宜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规定
1.拟聘用人员不能在
2.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在
3.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就业协议自行解除。
4.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试聘期。试聘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或本科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聘用人员应在
5.聘用人员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6.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规定的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选聘的,领导干部应当按《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7.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递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教师资格证书为非正常渠道获取的;伪造、编造、涂改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8.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和体检时,须随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其他证件均不能替代),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和体检。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
9.我市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教育部门无关。
10.慈溪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4-63919223,慈溪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74-63919018、63919021,慈溪中学咨询电话:0574-58998919。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附件:
1.慈溪市教育局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024年教师(第二批)计划表
2.慈溪市教育局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024年教师(第二批)A类岗位报名登记表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名单
4.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名的国(境)外高校名单
5.A类岗位现场确认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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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慈溪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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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标签:浙江省慈溪市教育局教师招聘 浙江省慈溪市教育局最新教师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