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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党校高校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3-05 22:48:37 浏览:0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党校计划面向全国招聘急需紧缺人才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严控编制、计划进人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3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2年至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于2024年9月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2.博士研究生不受应届毕业生条件限制。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校干部教育事业。
4.有扎实的理论和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流畅的口头表达能力。
5.具有从事党校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6.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拟聘用后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并签订协议。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24年1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24年1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19年至2023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3月22日。
2.报名方式:
(1)邮箱报名:2112510916@qq.com,邮箱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8:00至3月22日24:00(不接受短信或来电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现场报名:云南省普洱市委党校办公楼三楼机关党委(组织人事科)。2024年3月11日至3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3.报名提供材料:
(1)《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党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党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请应聘人员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填写)。
(2)个人自荐材料。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2024年毕业生,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暂不提供原件,但需按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在校学习成绩单)。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需提交)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6)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相关证明材料。
(7)个人近期免冠生活全身照片和2寸彩色正规照片各1张。
(8)硕士研究生学绩经历或工作业绩测评的相关材料(硕士研究生请尽量提供。博士研究生不需提供学绩经历或工作业绩测评的相关材料,直接进入面试)。
①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
②硕士研究生期间获得各类奖学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③硕士研究生期间各级各类获奖证书;
④硕士研究生期间的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⑤硕士研究生期间担任校、院及班级干部工作情况(加盖学校公章);
⑥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日期间用中文在国内公开发表过的所有理论性、学术性论文,调研报告、研究报告等的封面、版权页、目录、文章所在页,或中文公开出版的所有个人学术专著的封面、版权页、目录等证明材料;
⑦取得的其他相关证书等;
⑧工作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要求:每位考生提供的材料扫描件需与原件一致,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并准备好原件便于后期的资格审查。因个人报名填写时的信息或提供的资料有误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以上材料可压缩为一个压缩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党校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学业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经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党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组织或人社部门备案,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五、面试
(一)面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党校另行通知。
(三)面试有关事项:详见附件4。
六、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人选,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
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毕业证、学位证)。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
(二)考察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由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党校负责审核,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察,无异议后进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公示和聘用、递补事项
(一)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建立拟聘人员入职信息核查机制,招聘单位建立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机制,对拟聘用人员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uersh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由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党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党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自愿放弃人员需要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承诺书。
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轮聘用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九、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到用人单位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共普洱市委党校机关党委(组织人事科)
联系电话:0879-2200498。
联系人:许老师、王老师。
(二)成绩查询网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uershi.gov.cn/)。
(三)相关提示
1.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uershi.gov.cn/)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招聘专业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凡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5.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不签订就业协议的。
②公示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
十二、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党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党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三、未尽事宜由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党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党校
2024年3月1日
附件【附件1:2024年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党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简章.xlsx】
附件【附件3+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党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doc】
附件【附件2+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党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附件4:面试有关事项.docx】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puershi.gov.cn/info/94701/15725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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