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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高校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5-13 21:32:31 浏览:0为满足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结合我院年度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公开面向社会选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地处举世闻名的北戴河和南戴河两大避暑胜地的交界处,北依戴河,南濒渤海。学院占地660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500多人,在校生1.2万余人,馆藏图书83万余册,固定资产总值4.02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额6900多万元。几年来,学院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校、河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河北省国际教育交流先进集体等省部级以上荣誉30余项。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河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北省国际商贸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学院连续2年入选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在全国语言类高职院校中排名第一、文法类排名第二。
学院确立了打造“以外语为基础,以经贸为重点,教育、旅游、数字、传媒协同发展”具有国际化特色的全国一流高职院校为发展目标,提出了以行业需求、科技发展趋势为导向,立足京津冀,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专业素质较高、应用能力较强、具有职业素养、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方式。成立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选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设置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岗位条件,具体岗位条件和招聘人数详见《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部分岗位条件说明
1.年龄计算截至2024年5月13日。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3日及其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3日及其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有2年及以上招聘专业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3日及其以后出生。
2.相关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5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证书须在2024年5月13日(含)前取得。
4.招聘岗位中“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5.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职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4年5月13日-5月19日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组织。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5月22日8:30--17:00。
2.报名地点,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335-5926019。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材料:
(1)《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与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6)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含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本人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8)在职人员应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全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所需材料说明,请见附件4)
(三)资格审查。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资格审查结果由工作人员现场确认。
(四)考核。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专任教师岗位考核。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试讲(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需试讲本专业高职高专教材指定章节,时间不超过15分钟,由专家评审组进行考核。
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由评委对应聘人员进行提问,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专业基础等。每人不超过10分钟。
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即考核成绩=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两位。如考核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以上条件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2.辅导员岗位考核。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主要包括党的时事政策、高等教育学、心理学、辅导员岗位理论基础知识等。
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结构化面试,未达到3:1比例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结构化面试由评委对应聘人员进行提问,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辅导员专业基础等。每人不超过10分钟。
考核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考核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两位。如考核成绩相同,按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以上条件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3.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单项成绩不合格的,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能参加其他招聘环节。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均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相应成绩。
(五)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1:1比例,在考核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拟聘人选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写出书面报告,填写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连同拟聘人员考核结果、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材料,由秦皇岛市教育局审核后报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选在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无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一年,有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收取的纸质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二)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本公告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35-5926019(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电话:0335-5926131(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纪委)
附件1: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条件表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2024年5月13日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hbiibe.edu.cn/col/1479191872976/2024/05/13/1715561828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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