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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5 18:51:05 浏览:0汕头市金平区地处汕头市中心城区,是汕头百载商埠发祥地,是汕头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商业、教育中心和重要的工业基地,近年来,金平区大力发展教育,先后获得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广东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集体、广东省校园足球试点区、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首批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实验县等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公开招聘新教师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职位及安排
(一)招聘名额:招聘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共75名。
(二)招聘职位及安排:招聘职位及安排详见附件1。
招聘职位安排按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名次依次由考生选择学校。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金平区在编在职教师以外,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以上,具备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岗位聘用按金平区有关政策执行。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加分条件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政策项目,并上传证明材料。凡未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事项、上传证明材料或在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二)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金平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能否通过报名初审,报名时间截止后2天内报考人员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等基本知识。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于8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将在金平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金平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金平区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三)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考生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请留意金平区人民政府网有关通知。
2.资格审核。面试前,金平区教育局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自动放弃或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面试由金平区教育局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将在金平区人民政府网通知。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金平区教育局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金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对考生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金平区教育局0754—86727988、88625359
金平区人社局0754—88329275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djinping.gov.cn/
附件:1.汕头市金平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
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djinping.gov.cn/stjpjyj/gkmlpt/content/2/2241/post_2241524.html#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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