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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4-26 19:19:52 浏览:0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26日之后出生),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员额制财务岗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员额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工作经验等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报考范围: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2.报考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3.报考年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报考年龄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4.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
5.报考学历:应聘人员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计算时间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
2.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打包后,以“姓名+专业名称”命名,发至指定电子邮箱xulh@mzj.sz.gov.cn。
3.咨询电话:0755-82485908。(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材料
1.《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招聘员额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扫描至一个页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扫描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可提供)、本次报名需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
(三)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对报名人员网上递交的电子资格资料进行审查,超过报名时间、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我中心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及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获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将面试时间通知入围人员。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严格遵守考试相关纪律,如有违反政策法规、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我中心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将面试时间通知入围人员。考生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持有效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及筛选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招聘内容及时间
招聘方式:直接面试
时间:2024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中民时代广场A座13楼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应聘者教育背景、专业知识素养、思维与创新能力、对民政及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认识等。
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将于考试现场发放
六、考察、体检和确定拟聘人员
1.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考察
结合面试成绩、考生综合素质等情况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包括人员背景调查,工作履职情况等),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发现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深圳民政在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录用的情形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拟聘人员体检等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招聘名额的,视情进行递补。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负责解释。
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招聘员额职位表.xls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11261184.html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标签: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事业单位招聘 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考编 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公务员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