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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疆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高校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8-24 14:32:37 浏览:0一、学院发展历史
新疆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94年的新疆大学干旱生态环境研究所。2000年9月与新疆大学地理系、新疆工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系合并成立新疆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2年1月,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及新疆大学学科发展需求,从原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拆分成立生态与环境学院。学院立足生态学和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发展前沿,聚焦生态与环境、资源开发与可持续发展等领域,努力建设成为适应国家和新疆区域战略发展需求的特色高水平研究教学型学院。
二、学科发展方向和特色亮点
学院现有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3个本科专业。建有生态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建有资源与环境类环境工程、生态工程两个专业领域专业学位博士点、硕士点,建有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及生态学上合组织大学硕士学位点,形成了本科、硕士、博士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
生态学专业始于20世纪90年代,2004年招收第一届本科生,目前已形成了本-硕-博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面向新疆生态文明建设需求,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专业本领、具备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复合型人才。该学科立足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战略,生态学专业设置了具有干旱区特色的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涵盖多学科(生物学、地理学、环境科学等)的专业基础,注重学生实验实践能力培养(室内实验与野外调查结合)。2003年生态学获批自治区级重点学科;2002年建成“新疆绿洲生态重点实验室”,2003年成立“绿洲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04年获批“绿洲生态自治区创新团队”,2012年获批“新疆干旱区生态和水文系统对气候的响应”教育部创新团队,2019年获批“新疆精河温带荒漠生态系统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021年获批自治区级特色学科。生态学科经多年发展,已形成一支能适应本学科发展需要、专业配套、学术思想先进、年龄和学科结构合理,并能协同合作的高水平师资与科研队伍,形成了完整了人才培养体系。以新疆大学“双一流”建设为契机,生态学专业必将迎来新的发展,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发展培养提供高水平的专业人才,为新疆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环境科学专业于1987年招收了第一届环境科学专业本科生,1999年招收第一届环境科学硕士生,2000年新疆大学和新疆工学院合并后,新的环境科学专业正式成立。环境科学专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守护青山绿水共建绿色家园”的环保意识,提高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能力,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和环境治理技术能力,培养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全面,具备解决工程领域实际环境问题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紧密结合国家战略,在新疆大气、水、土壤、固体废弃物等重点污染防控领域,从区域整体上寻求最佳解决方案,提供“一带一路”新疆核心区建设的实施决策依据,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设置了具有干旱区特色的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涵盖多学科(应用化学、微生物学、环境地学等)的专业基础,注重学生实验实践能力培养(室内实验与野外调查结合)。
环境工程专业始于20世纪90年代,1999年招收第一届环境工程本科生,2009年获批环境工程二级专业硕士授权点,2021年招生资源与环境类工程博士研究生。环境工程专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新疆八大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依据目前生态环境产业发展的形势和环保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要,本专业旨在加强环境工程基础理论教学,坚持以工为主,充分发挥多学科交叉渗透的“新工科”。以“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广适应”作为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工程技术的培养和训练,加大实践环节,培养适应行业需求,社会经济发展的环境工程技术复合型人才。紧密结合国家战略,突出新疆地区特色,符合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服务本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环境工程专业重点围绕新疆经济发展需求及环境污染现状,设置了特色的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涵盖“三废”污染治理工程、环境功能材料应用、环境工程微生物、安全系统工程、土壤修复工程等特色专业课程,同时开展相关教学实验及进入企业开展工程实习及实践。
三、教学科研团队
生态与环境学院现有教职工60人,其中,专任教师47人、实验员5人、行政5人、辅导员3人。教授12人、副教授24人、讲师11人;有博士学位者47人;博士生导师14人,硕士生导师47人。学院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讲座教授1人,新疆青年qian人1人,“天山英才”2人。形成了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师资梯队。本学科点拥有一只老中青相结合,专业知识结构合理的学术科研团队,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生态过程与适应、生态修复与资源利用、区域污染控制与环境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等。
四、现有科研平台
学院现建有省部级科研平台(团队)5个,其中,绿洲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新疆精河温带荒漠生态系统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自治区级“新疆矿产资源绿色开发与生态修复协同创新中心”(共建)1个,自治区“干旱半干旱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研究中心”1个,海外智力为国服务新疆工作基地1个。年均投入经费800万元。
具备承担国家重大项目所需的研究设施和工作条件。学院在干旱区植物-土壤耦合机制,生物多样性,荒漠-绿洲生态系统结构、功能、过程与适应等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在矿区修复、退化生态系统修复、国土空间整治、碳汇提升、固体废物处理技术等领域形成优势。
学院已建成生态实验中心(由基础生态实验室、植物生理生态实验室、土壤实验室、细胞与遗产实验室、分子生态实验室组成)、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中心(由环境监测实验室、环境微生物实验室、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实验室、水污染控制工程实验室组成)两个基础实验中心。
五、近年成果
近5年,学院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91项,经费总额11937万元,其中国家级38项,省部级30项,横向74项,其他课题49项;发表论文555篇,其中高水平论文224篇;获发明专利4项,获实用新型专利11项;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各1项,其他省部级科研奖励3项。
六、未来发展方向
学院立足于生态学和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发展前沿,聚焦生态与环境、资源开发与可持续发展等领域,加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在现有的基础上将学院做精做强,建成适应国家和新疆区域战略发展需求的特色高水平研究教学型学院。通过建设,将学院打造成干旱区生态与环境领域高端人才聚集地、科研研创发源地、创新人才供给地、社会服务示范地,更好地服务于国家与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七、招聘岗位
2023年新疆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人才引进需求计划
序号 |
岗位名称 |
需求数量 |
学历 |
岗位要求 |
1 |
生态系教师 |
5 |
博士研究生 |
生态学、生物学(分子生物、植物生理学方向)、生态工程 |
2 |
环境系教师 |
4 |
博士研究生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以及相关专业 |
八、基本条件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学风诚信,治学严谨,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高级职称;
(二)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志于扎根边疆建功立业,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
(三)身体健康,能满足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
九、招聘对象
(一)高层次领军人才。国家级杰出人才,在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担任教授及相当职务,或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要学术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其他相当以上学术水平学者。
(二)学科带头人。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学术造诣高,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突出,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三)学术骨干。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条件优秀可放宽),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近5年,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并取得有重要影响的系列学术成果,能对学科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四)青年优秀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条件优秀可放宽),潜心学术、勇于创新,具有学术前沿领域研究工作经历,已取得代表性研究成果。
(五)团队英才。团队带头人需达到学科带头人及以上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十、引进待遇
(一)职称评聘。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到校工作后即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即可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无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国家规定工资标准),次年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
(二)薪资待遇
1.高层次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团队建设及科研条件等面议;
2.学术骨干。
(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20万元/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实际需求由学院(科研机构)研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一事一议”;
(3)住房待遇:安家费45万元(税后),提供周转房一套(免租金,居住两年)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团购房/人才保障房(80
3.青年优秀人才
(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不低于15-25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7-15万元/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实际需求由学院(科研机构)研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一事一议”;
(3)住房待遇:安家费25-35万元(税后),提供周转房一套(免租金,居住两年)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团购房/人才保障房(80
4.团队英才
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职称评聘、子女入学入托及配偶工作等,根据工作任务采取“一事一议”。
(三)其他待遇
学校为引进人才制定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在科研时间保障、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匹配团队、职称破格晋升、研究生导师聘任、薪酬待遇、子女入学、配偶工作等方面予以全方位考虑,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
十一、加入我们
(一)本公告2023年全年有效,符合专业需求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均可投递简历。博士招聘采取绿色通道引才,可随时申报,意向人员先行投递《申报书》,具体考核时间、考核方式将电话通知。
(二)仔细阅读,并下载《新疆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见附件)。
(三)填写《新疆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并将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须注明“博士应聘-专业-姓名+高校人才网”。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邮箱 |
吕光辉 |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
0991-2111650 |
Ler@xju.edu.cn |
何学敏 |
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
0991-2111652 |
hxm@xju.edu.cn |
杨建英 |
人才专员 |
18199871903 |
yangjyegi@163.com |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华瑞街777号
邮政编码:830017
新疆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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