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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和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小学)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6 17:51:19 浏览:0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关于印发园区改革6个工作方案的通知》(潭园改组[2023]1号)、《关于启动2023年湘潭市直事业单位、市管园区公开招聘、公开选调的请示》(潭人社[2023]14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教师9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和招聘中小学教师分为A、B、C三类专业技术岗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1.A类岗位。计划面向全省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9人。
2.B类岗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公办中小学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且目前不在编教师18人。
3.C类岗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人。此岗位只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高校毕业生”指2021、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入编)的高校毕业生。
报考A类岗位考生免笔试只须面试,报考B、C类岗位考生须笔试和面试。A类岗位开考比例为1:2;B、C类岗位开考比例为1:3。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能力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选调岗位A类
具有5年及以上(截止到
2.招聘岗位B类
报考B类岗位考生须具备3年及以上的公办中小学工作经历且不在编,并缴纳了相应阶段内3年及以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经历计算至
3.招聘岗位C类
报考C类岗位考生只限2021、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入编)的高校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出国(境)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才可报名。
2.年龄要求:①报考A类岗位考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
3.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职数、教师资格要求及其他报名条件见《2023年岳塘区公开选调和招聘(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和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小学)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4.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岗位:
(1)在试用期内或定向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因违规补课被查处的人员;
(8)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等次及以上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0)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和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和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和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
(8)
(9)岳塘区和高新区区属学校在编教职工。
五、实施步骤
发布公告—报名(现场报名)—笔试(仅限B、C类岗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选调和聘用公示—录取。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市岳塘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nxtyt.gov.cn)公布。
(一)报名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会议中心103会议室。
(3)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选调和招聘考试只进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可委托代理人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和资格审查。
(4)委托报名须持有由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附件5)、身份证明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以及由委托人签字确认的相关现场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及附件材料。
(5)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和招聘公告及岗位的相关条件,慎重、诚信报考,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或聘用资格。本次报名不收取考务费。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①2023年湘潭市岳塘区公开选调和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2张两寸免冠近照;③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合称“有效居民身份证件”);④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证;⑤教师资格证;⑥普通话等级证书;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书(仅报考A、B类岗位考生提供);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仅报考A类岗位考生提供);⑨任教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其中,A类考生只提供附件3,B类考生同时提供附件4和《聘用合同》);⑩提供与报考类别相应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附个人养老缴费明细,仅限B类考生);
11.符合报考岗位所对应的资历材料证书和相应的认定文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小学、初中教师综合知识主要涵盖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课程改革等相关内容,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
3.报名结束后,A类达不到面试1:2开考比例的岗位,B、C类达不到笔试1:3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本次公开选调和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和招聘计划数,并按总选调和招聘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或取消的选调和招聘计划数调整至其他岗位,并于
4.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在
(三)面试
1.面试人员为A类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B、C类岗位考生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对象。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方式为试讲,试讲备课30分钟,面对评委上一堂微型课(1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需另外进行4分钟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占比4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面试公告》在岳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面试时间、地点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4.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见《面试公告》。
特别提醒: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及要求见面试公告。
(四)综合成绩合成、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A类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B、C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B、C类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对象以各岗位选调和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照选调和招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选调和招聘单位及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岳塘区教育局或岳塘区人社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选调考生的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二历一身份等)进行考察,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等。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选调和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公开选调和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六)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和聘用人员。拟选调和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岳塘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nxty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1.拟选调和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选调和聘用人选,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由区有关部门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2.入职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对招聘对象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1.对本次选调和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和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符合报考条件,在公开选调和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本次选调和招聘的相关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2023年岳塘区公开选调和招聘(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和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小学)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单位 |
联系电话 |
湘潭市岳塘区教育局 |
0731-55568379 (咨询电话) |
湘潭市岳塘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
0731-55568145 (监督电话) |
湘潭市岳塘区纪委监委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
0731-55579610 (举报电话) |
附件:
1.附件12023年岳塘区公开选调和招聘(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和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小学)中小学教师计划表(1).xlsx
2.附件22023年岳塘区公开选调和招聘(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和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小学)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3.附件3任教(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A类岗位).docx
4.附件4任教(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B类岗位).docx
5.附件52023年岳塘区公开选调和招聘(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和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小学)中小学教师现场报名委托书.docx
2023年岳塘区公开选调和招聘(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和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小学)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nxtyt.gov.cn/17407/17408/17433/20551/content_1229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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