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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省邢台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11-17 18:39:05 浏览: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决定开展2023年度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详见《2023年度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邢台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中央和省、市设在县(市、区)的垂直管理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名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含11月)。
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含11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历年招录的有规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需满服务期,全国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干警需满服务期。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构成回避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按照“自愿报名、单位同意、组织部门审核”的原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登录“邢台党建之窗”网站、“邢台党建”公众号查询遴选职位信息。
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详细全面了解公开遴选政策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招录职位的专业条件对照教育部学科目录。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程序
1.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并填写《2023年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和《2023年公开遴选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报名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盖章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中央和省、市设在县(市、区)的垂直管理单位人员,《报名推荐表》经单位党委(党组)和本系统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单位驻地的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报名。
2.县(市、区)委组织部收集报名材料。
①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和《诚信承诺书》。
②报名人员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蓝底)。
③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职位核减与取消
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
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通知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一)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考场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内容
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
(三)公布笔试成绩
在“邢台党建之窗”网站、“邢台党建”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为3:1,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以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个别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五、面试
(一)领取面试准考证
进入面试人员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组织
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
部分职位根据需要可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安排在面试前进行,占面试成绩的30%。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在“邢台党建之窗”网站、“邢台党建”公众号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和进入考察考生名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各职位考察比例详见《职位表》。
各遴选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
七、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无问题人员,在“邢台党建之窗”网站、“邢台党建”公众号和拟遴选人选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确定为拟遴选人员,对拟遴选人员设置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八、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需提交《诚信承诺书》,发现考生报名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遴选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遴选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附件:1.《2023年度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2.《2023年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邢台市委组织部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tdjzc.gov.cn/index.php/index/shownews/id/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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