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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省蓝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1 21:42:38 浏览:0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蓝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方法进行。全县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9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82名、乡镇事业单位57名。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见《蓝山县2022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蓝山县2022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蓝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shan.gov.cn/)“人事信息”查阅相关信息,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招聘待遇
经考试、考核合格并正式聘用人员列入我县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部门认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岗位。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蓝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考试聘用程序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分两批开展,第一批为县直事业单位,第二批为乡镇事业单位,两批均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县直事业单位及乡镇事业单位报名工作和资格审查工作分开进行。
1、县直报名时间:
乡镇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此次招聘中其中一批的一个岗位,否则予以取消报考资格。若由他人代报,则由代报人签订《诚信承诺书》。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已为国企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隐瞒实情等导致无法正常完成聘用手续的,自行承担责任;⑤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必须于
4、面向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的岗位,需由乡镇(社区/街道)党(工)委出具对报考人员任职年限、在岗表现、年度考核等情况在进行初审把关基础上的书面推荐,并经县委组织部审查合格。
5、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6、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并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证明并审查合格。
7、报考人员可自行下载附件中《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经现场资格初审后的报考人员,统一拍摄数码相片,并递交报考资料。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8、准考证由县人社部门统一印发,考生于笔试前五日凭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9、报考人员提供的《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上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考生应全程保持有效通讯工具的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10、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取消资格。
(二)笔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确因需要降低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经批准降低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同试卷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或者60分。
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身份证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2日内书面申请查分,不受理委托查分。
1、笔试时间:
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时间:
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时间: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①县直事业单位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蓝山县2022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②乡镇事业单位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蓝山县2022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单公布前可按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内容: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①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形式详见《蓝山县2022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②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形式详见《蓝山县2022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公告。
3、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有效面试平均分或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4、成绩合成:县精神病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除财务人员岗位)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各科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不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的重点是查阅考生的档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进入考察及之后的环节,不再递补。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将按政策规定对结果进行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到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报考乡镇岗位的人员将按编办、人社部门核定的编制及岗位,由编委会综合考虑后研究制定分配方案。
五、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其中任何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笔试准考证贯穿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整个过程,请保留到聘用完成后。
2、疫情防控
根据《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号)文件要求,在招考组织实施各环节均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以下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参加考试健康基本要求
①所有参考考生提前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在各环节疫情防控查验中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建议考生提前彩色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
②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须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中、高风险地区城市行程、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证明、现场体温测量正常(<
③考生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口罩。
④永州市外考生须提前通过微信公众号“永州发布”的入永申报版块报备行程。
(二)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
①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②考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③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查询方法1: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2:点击中国政府网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询);
④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查询方法1: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2:点击中国政府网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询);
⑤考前28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⑥考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⑦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⑧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
⑨未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⑩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都将在蓝山人民政府网的“人事信息”上公布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随时关注,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5、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资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对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中相关规定处理。
6、考生一经聘用,必须按岗位表中最低服务年限为蓝山服务,未满服务年限原则不予调动或调档。如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7、本公告解释权归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46-2225892
附件:1.蓝山县2022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anshan.gov.cn/lanshan/sydwzp/202205/b9c41defeae6435ead99f86788739d1f.shtml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标签:湖南省蓝山县教师招聘 湖南省蓝山县最新教师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