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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2-27 10:04:07 浏览:0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青年人才储备和管理,优化全区人才队伍结构,参照《枣庄市青年人才优选办法》并结合台儿庄区实际,决定面向国内高校和全球排名前100名的高校(参照国际公认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近三年排名)毕业生优选引进一批高素质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选范围和数量
国内高校中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以下
2024年枣庄市台儿庄区计划优选青年人才20名,可根据报名、面试和考察情况,适当调整引进计划。具体职位如下:
优选职位 |
优选名额 |
优选条件 |
||
学历 |
学位 |
性别 |
||
综合管理A |
5 |
研究生 |
博士、硕士 |
女性 |
综合管理B |
5 |
研究生 |
博士、硕士 |
男性 |
综合管理C |
4 |
本科生 |
学士 |
女性 |
综合管理D |
4 |
本科生 |
学士 |
男性 |
综合管理E (面向海外留学人员) |
2 |
研究生 |
博士、硕士 |
不限 |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
2、在校或工作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引进高校范围不包括网络学院、成人高校、对口本科(高职本科)及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等;引进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具体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年满18周岁(
2、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
3、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
4、在职人员报名的,须经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山东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和驻枣高校的大学本科生须在校期间被发展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并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综合性荣誉。
6、考生应以最高学历毕业院校报名,所学专业应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下设的专业,限以主修专业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不得报考。
5、枣庄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优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相关媒体和网站面向社会发布。
(二)网上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查询时间:
报名网站:枣庄市台儿庄区政府网站(http://www.tez.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其中,报名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2024年枣庄市台儿庄区青年人才优选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网上初审。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人员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查询。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的,在查询时间截止前,须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未打印《报名表》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各优选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如达不到2:1,则按相应比例核减优选数量,并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剂到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三)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根据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和考生学历分布情况分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过多,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谈或笔试,最终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如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较多、需分在不同小组进行面试,则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面试修正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本面试室该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注意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台儿庄组工”微信公众号。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开展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5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时,侧重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同时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优选引进人选。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
(五)统一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除特殊情况经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同意外,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引进。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优选引进人选,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签订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岗位调剂、递补、公示。
资格审核贯穿优选工作全过程。发现报名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优选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优选的青年人才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与台儿庄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台儿庄区青年人才储备中心)签订试用期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台儿庄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三)实践锻炼。优选的青年人才正式聘用后,先不分配到具体单位,统一组织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岗位、重点工作专班或重大项目一线实践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含试用期)。实践锻炼期满,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安排到区直事业单位工作。
(四)后续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博士、硕士可在编制职数空缺范围内优先落实正科级、副科级职务,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及有关要求的,优先予以调任。
五、待遇政策
(一)补贴补助。对优选的青年人才,除正常工资外,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账户,连续发放3年。引进后工作3年内(含试用期)在台儿庄区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由区财政按博士20万元、硕士15万元、本科生10万元标准给予购房补助。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调整时,一并联动调整。
(二)配偶安置。优选的博士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三)子女就学。优选的博士,子女在义务教育节点适龄升学,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区范围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就读。
本公告由中共枣庄市台儿庄区委组织部、枣庄市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中共枣庄市台儿庄区委组织部0632—6611050、6611198
技术咨询电话: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2—6618359
枣庄市台儿庄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
附件:枣庄市台儿庄区2024年青年人才优选高校目录(163所)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共147所):1.北京大学2.中国人民大学3.清华大学4.北京交通大学5.北京工业大学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7.北京理工大学8.北京科技大学9.北京化工大学10.北京邮电大学11.中国农业大学12.北京林业大学13.北京协和医学院14.北京中医药大学15.北京师范大学16.首都师范大学17.北京外国语大学18.中国传媒大学19.中央财经大学20.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外交学院2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3.北京体育大学24.中央音乐学院25.中国音乐学院26.中央美术学院27.中央戏剧学院28.中央民族大学29.中国政法大学30.南开大学31.天津大学32.天津工业大学33.天津医科大学34.天津中医药大学35.华北电力大学36.河北工业大学37.山西大学38.太原理工大学39.内蒙古大学40.辽宁大学41.大连理工大学42.东北大学43.大连海事大学44.吉林大学45.延边大学46.东北师范大学47.哈尔滨工业大学48.哈尔滨工程大学49.东北农业大学50.东北林业大学51.复旦大学52.同济大学53.上海交通大学54.华东理工大学55.东华大学56.上海海洋大学57.上海中医药大学58.华东师范大学59.上海外国语大学60.上海财经大学61.上海体育学院62.上海音乐学院63.上海大学64.南京大学65.苏州大学66.东南大学67.南京航空航天大学68.南京理工大学69.中国矿业大学70.南京邮电大学71.河海大学72.江南大学73.南京林业大学7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75.南京农业大学76.南京医科大学77.南京中医药大学78.中国药科大学79.南京师范大学80.浙江大学81.中国美术学院82.安徽大学8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84.合肥工业大学85.厦门大学86.福州大学87.南昌大学88.山东大学89.中国海洋大学90.中国石油大学(华东)91.郑州大学92.河南大学93.武汉大学94.华中科技大学95.中国地质大学(武汉)96.武汉理工大学97.华中农业大学98.华中师范大学99.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00.湘潭大学101.湖南大学102.中南大学103.湖南师范大学104.中山大学105.暨南大学106.华南理工大学107.华南农业大学108.广州医科大学109.广州中医药大学110.华南师范大学111.海南大学112.广西大学113.四川大学114.重庆大学115.西南交通大学116.电子科技大学117.西南石油大学118.成都理工大学119.四川农业大学120.成都中医药大学121.西南大学122.西南财经大学123.贵州大学124.云南大学125.西藏大学126.西北大学127.西安交通大学128.西北工业大学129.西安电子科技大学130.长安大学13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132.陕西师范大学133.兰州大学134.青海大学135.宁夏大学136.新疆大学137.石河子大学138.中国矿业大学(北京)139.中国石油大学(北京)140.中国地质大学(北京)141.宁波大学142.南方科技大学143.上海科技大学144.中国科学院大学145.国防科技大学146.海军军医大学147.空军军医大学
山东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和驻枣高校(共16所):1.山东师范大学2.山东农业大学3.青岛大学4.山东科技大学5.济南大学6.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7.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8.曲阜师范大学9.山东财经大学10.青岛科技大学11.山东中医药大学12.山东理工大学13.青岛理工大学14.青岛农业大学15.烟台大学16.枣庄学院
附件: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tez.gov.cn/xwzx/tzgg/202402/t20240218_1842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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