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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镇江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12-21 15:41:21 浏览:0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镇江高新区人员调入及聘用管理办法(修订)》(镇高新办发[2020]3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区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共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江苏省内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试用期满且满足最低服务年限,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未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人员;
5.现工作单位、主管单位同意,以及经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
6.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7.选调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高新区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岗位表》(附件1),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参加选调人员请下载并如实填写《镇江高新区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近期同底免冠正面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编制所在单位及其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章)扫描或转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打包发送至选调单位电子邮箱,邮件名称统一设定为:选调+**(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并与用人单位联系予以确认。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
报名电子邮箱和咨询电话:详见选调岗位表中提供的各单位报名邮箱和电话。
参加选调人员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资格初审、复审
资格初审: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由用人单位发邮件通知,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打印填写《镇江高新区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近期正面1寸彩照(贴在报名表上),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镇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通过复审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以及岗位匹配程度。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区党群工作部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区党群工作部同意,可以进行递补。
镇江高新区党工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原则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选调人员。
(五)公示、体检
拟选调人员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高新区管委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区党工委审核同意后,可以进行递补。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区党工委审核同意后,可以进行递补。
(六)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程序,由区党群工作部报上级人社部门审批,办理流动、聘用等相关手续。所有选调人员编制关系所在单位为镇江高新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工作岗位为选调岗位所在单位(详见附件1)。
三、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镇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咨询电话:0511-88622182,镇江高新区纪工委派驻财政国资局(党群工作部)纪检组监督电话:0511-88627071。
镇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henjiang.gov.cn/zjgxq/xxgkrsxx/2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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